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A2 | 所属地区 | 达州 |
项目名称 | 天台乡尖包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1日 | 截止时间 | 2010年05月26日15时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宣汉县环境保护局 |
项目名称 | 天台乡尖包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台乡尖包村内 |
实施时间 | 6月底必须交付使用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1、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生活垃圾处理系统;3、人、畜粪污处理系统 |
建设资金 | 行业补助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施工1 | 天台乡尖包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3)其他要求:
①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保证金,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天台乡尖包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施工x段比选保证金”,并将回单于报名截止前传真至****-*******;②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③比选申请人近3年(2006年—2008年)必须从事过同类环保工程并投入使用(业绩提供工程合同原件,收复印件并附建设单位证明);④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授权书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到达州市通川区荷叶街76号2栋2单元1楼2号购买比选文件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5月2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5月26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宣汉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宣汉县支行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14.5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5月2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宣汉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267号
邮 编:636150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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