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国土资源局红花岗区分局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2018年泥桥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红花岗区分局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2018年泥桥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68 号) 的规定,我局受理了遵义市红花岗区2018年泥桥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现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巷口镇沙坪村,已经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2018年泥桥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用地预审立项的批复》(区发投资〔2018〕225号)同意立项。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项目用地总规模8.645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5822(耕地1.3021公顷,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5.2777公顷,未利用地1.7857公顷。用地符合《红花岗区巷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该项目用地总规模为8.6456工程技术比较先进,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68 号)规定,该项目符合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六、本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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