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仁高速微波车辆检测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成仁高速微波车辆检测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招标条件
成仁高速微波车辆检测系统维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比选招标条件,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作为比选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自行组织该项目的比选招标。本项目实行公开比选招标,评标采用满足技术指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其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仁高速微波车辆检测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2.2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
2.3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3.1项目实施地点:蓉遵高速(成仁段)全线。
2.3.2工作内容:22套微波车辆检测系统的更换、调试和软件集成。
2.3.3最高投标限价:66万元
2.3.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5质量要求:拟供车检设备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应符合GB/T20609-2006《交通信息采集微波交通流检测器》,按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完工测试验收、交竣工验收合格。
3、报名条件:
3.1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具有智能交通系统安装营业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营业资格;
3.3施工业绩:
近三年内(2015年6月起)已完成验收的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项目施工不少于3个;
3.4相应的财力: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
3.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完成相应合同任务的能力。
3.6省外企业需在四川省建设厅取得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须提供在常驻四川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的合法企业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次报价注意事项: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6、评审方法:本次比选招标将采用满足技术指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获得比选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费用
7.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16日起,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rgs.com/)上下载。
7.2补遗书(如果有)及有关通知书由投标人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rgs.com/)上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8.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8.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潜在报价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比选预备会议:询价人不召开询价预备会。
8.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科园2路10号航利研发中心2栋2单元12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rgs.com/)上发布。
10.比选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比选评审后3日内,将评审结果即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rgs.com/)上公示3天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2路10号航利研发中心2栋2单元813号
邮编:610041(成都)
联系人:陈先生、罗女士
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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