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招标公告]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查看招标公告]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莆秀发改审[2018]15号文与莆秀发改审[2018]16号文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本PPP项目实施方案由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以莆秀政[2018]163号文批准实施。社会资本方招标由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1、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
(1)污水处理范围
本工程处理范围主要包括笏石镇、埭头镇、平海镇、东峤镇、南日镇、月塘镇和东庄镇等7个镇。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由污水收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提升工程三部分组成。
①污水收集工程
污水收集系统主要包括各行政村内主、支管道、检查井、村内接户管铺设以及村内公共厕所等。建设污水管网1307km,公共厕所93座。
②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以及生态处理的全部构建筑物及配套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37683m3/d,包含膜生物反应器(MBR)129座,移动床生物膜(MBBR)41座,生物转盘一体化处理设施35座,6687㎡稳定塘和20060㎡表流人工湿地。
③污水提升工程
污水提升系统主要在东庄镇建设4座污水提升泵站,将东庄镇内市政污水分别泵送进入秀屿污水处理厂和石门澳污水处理厂处理。
2、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本工程起点为笏石溪上游顶溪村水库,工程终点为下游清塘大道,处理范围主要包括笏石溪九龙寺上游主河道、顶溪村水库下游生态沟渠、两处湿地净化单元、河道原位净化单元及湿地景观、沿河景观绿化工程、桥梁拆建工程。
3、本项目总投资为147674.51万元。其中:
(1)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43607.32万元。
(2)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067.19万元。
2.4项目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5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的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及河道整治维护)、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本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秀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接机构。
2.6项目合作期:
本PPP项目总体合作期为20年,其中:“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7年;“秀屿区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9年。
2.7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拟采用“BOT”的运作模式,由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及河道整治维护)、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2.8项目投融资结构:
项目公司须按本PPP项目总投资的20%投入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各股东按所持有股权比例筹集项目资本金。其中,社会资本方投入项目资本金95%,持有项目公司95%的股权;政府出资人代表投入项目资本金5%,持有项目公司5%的股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 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4亿元人民币;
3.2.5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2017年度末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5%;
3.2.6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均为盈利;
3.2.7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承接过至少一项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14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建设项目(包括BOT、BOO、BOOT、DBOT等运作方式,但不含BT);
3.2.8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9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10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投资占股比例应不少于51%。
3.4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单位介绍信等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5.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授权委托书需由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报名阶段至投标阶段联合体成员名称需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预审申请文件);
5.2.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3投资申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5.2.4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2月11日08时30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莆田市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fwzx.gov.cn/fwzx/)等网站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万元),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莆田市秀屿村污PPP项目]。
备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9.1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大院财政楼505
联系人:罗明星
联系电话:150*****701
9.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45
邮箱:********@qq.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163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
致: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方在了解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将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应由我方承担的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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