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19年S107线养护大中修工程前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宝鸡市2019年S107线养护大中修工程前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市2019年S107线养护大中修工程前期勘察设计项目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路段为107省道岐山至扶风段一级收费公路。里程33.8公里。全线按原路技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前期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对现有道路平纵指标、路面结构形式,现有桥梁、涵洞、排水、防护、安保工程及建设时间进行整体的调查,对路面病害进行逐桩号、逐段落调查与描述,对拟整治路段旧路强度、破损、平整度等逐公里进行调查和综合评价,确定合理的大中修方案,包括前期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和设计后续服务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前期方案设计30日历天, 2)、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4 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资质和甲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近3年(2015年-2017年)内负责完成2条以上(含2条)累计里程在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且同时具有大于等于两座中桥及以上桥梁的勘察设计业绩。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在宝鸡华星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市大庆路139号),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官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宝鸡华星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宝鸡市大庆路139号 联 系 人:段女士 邮编: 721000 电话: ****-******* 传 真: ****-*******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宝鸡市2019年S107线养护大中修工程前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一、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附录3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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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顺序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 项规定。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15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 细分项 | 分 值 | |
2.2.4(1)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本项目 的理解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1项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3.75-4.5分,一般得3-3.75分 |
总体设计 思路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1项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3.75-4.5分,一般得3-3.75分 |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对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 认识 | 3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2项内容阐述,合理得 2.7-3分,较合理得2.25-2.7分,一般得1.8-2.25分 | |
对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 对策措施 | 7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2项内容阐述,合理得 6.3-7分,较合理得5.25-6.3分,一般得4.2-5.25分 | |||
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分 | 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2项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3.75-4.5分,一般得3-3.75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 及计划安排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4项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3.75-4.5分,一般得3-3.75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5项内容阐述,合理得9-10分,较合理得7-9分,一般得6-7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的大纲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6项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3.75-4.5分,一般得3-3.75分 | |
2.2.4(2) | 拟投入本 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 与业绩 | 20分 | 项目负责人得分5分:: ① 学历(5): 大专学历得3分,本科学历得5分, ② 职称(5分): 工程师得3分,高级工程师得5分; ③ 经验(5分): 3年道路/公路设计工作经验得3分, 每增加一年加0.5分,本小项分加满为止; ④ 业绩(5分): 满足附录3业绩要求得3分,每增加1条加1分 本小项加满为止。 |
2.2.4(3)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 具体业绩 | 15分 | 类似公路 项目勘察 设计业绩 | 15分 | 满足附录2业绩要求得9分;每增加1条近3年完成三级及以上的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加2分,此细项加分最高至6分。 |
投标人的 信誉 | 10分 | 近3年信誉 | 10分 | 满足附录4信誉要求得10分。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4)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
1、基数:设计费基数为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该项目设计费总额;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下浮点﹥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20分;E1-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次招标设定E1=1.0分,E2=2.0分。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推荐中标候选人以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进行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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