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指工程运维服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应指工程运维服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无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潼南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6日 13:13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9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 潼南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577 |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对应指工程运维服务项目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潼南区应指工程运维服务项目包含外场前端建设运维、内场环境建设运维、系统工程建设运维、主要设备原厂服务、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前端点位调整等内容,最高限价1303.6万元/3年。服务内容:编制采购文件、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处理投诉。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采购(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内容。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报价开始时间:2018-11-19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8-11-19 10:00:00(北京)
无
(一)交货时间:
1.成交人应自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编制; 2.成交人应自接到供应商质疑或投诉后,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处理完毕。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相关资料同时通过采购人和潼南区主管部门审查后,才视为验收合格。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费、人工费、设备材料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项目合同费用。
1.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必要时注明出处;
(2)版面清晰、内容完善、文字表述准确、简洁、易懂、无错字漏字。
2.咨询人员要求
成交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专业咨询人员不得少于2名,在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到场沟通的,应立即赶到现场。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应指工程运维服务项目确定成交人为止。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单位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联 系 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18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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