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公务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舒城县2019~2021年度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舒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舒城县2019~2022年度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SZCGS2018-0117
2、项目名称:舒城县2019~2021年度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舒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115.65万元
6、最高限价:115.65万元
7、标段(包别)划分:一整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以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中心支公司或县级支公司当中任何一个名义参加投标,不允许一个保险公司同时委派2个或2个以上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中心支公司或县级支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具有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有经营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及其他车辆保险业务资格;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7日8时 至2018年11月30日9时。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招标文件下载均由投标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上完成,如未报名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整。
2、开标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分中心一楼开标室(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舒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
联系人:时先生
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郭工
电话:****-*******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须通过CA锁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具体办理程序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办理市场主体诚信库登记核验及CA专用锁流程和所需材料”(网址链接: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InfoDetail/?InfoID=e42fe2e7-6081-4eaa-85a5-c6a1b80c13b3&CategoryNum=00300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办理入库登记并领取CA锁,对未及时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上无偿下载。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报名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已通过。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应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11月15日17:00前)在网上以匿名方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的3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11月20日17:00前)作出回复,所有回复内容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公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关于本项目的答疑、补充等内容,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4、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递交已经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接受招标人(采购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5、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开标现场须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共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1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形式为以下任一方式:①.社保部门盖鲜章的个人纸质社保缴纳清单;②.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个人纸质社保缴纳清单;③.社保部门官网截图的个人纸质社保缴纳清单。若投标人提供的是②或③形式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在开标现场提供个人账号和密码并在政府官方网站现场查验。开标现场不能提供账号和密码并在政府官网上无法查验或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不能证明第5条要求的将拒绝投标。
5.2法定代表人以授权代表身份递交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2018年7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
6、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7、投标人处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舒公管(2017)5号文件规定的记录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从基本账户汇至以下任一指定账户。(注:考虑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以投标保险公司的县级支公司或地市级中心支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均可,具有同等约束力。)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帐、电汇。
户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①: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
开户银行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
开户银行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乌龙井分理处
账号③:************************058
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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