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2018年绿肥(冬种紫云英)示范推广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连城县2018年绿肥(冬种紫云英)示范推广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城县农业局
乙方:南昌市青湖花草木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5]F[XJ]*******的连城县2018年绿肥(冬种紫云英)示范推广项目 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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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植物 | 其他植物 | 18750 | 公斤 | 国内 | 19.5 | 365625 | 闽紫5号紫云英种子 | 50kg/包 | ||||||
合计: | 36562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伍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元(¥36562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接采购单位通知3个日历天内供货(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擅自配送的,采购人不予付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2交付地点:连城县农业局指定地点(各项目实施乡、镇)现场交货(运输、装卸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3交付条件:1、验收合格;2、种子免费质保期不少于6个月。有质量问题的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质保期内种子有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退换。;2、种子免费质保期不少于6个月。有质量问题的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质保期内种子有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退换。。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018年收获的新大田用种,符合国家绿肥种子标准(GB8080-2010):纯度≥96%、净度≥97%、发芽率≥80%、水份≤10%。产品包装规格:≤50kg/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种子数量到货后现场验收,种子质量双方共同抽样封样后送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检测,种子质量无法实质性满足绿肥种子标准(GB8080-2010)及以上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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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货款于种子正常使用3个月后一次性付清(成交供应商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3.5万元;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履约,未发生质量问题,免费质保期6个月后,履约保证金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供应商未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额的1‰交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10日(含10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连城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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