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那遗址公园及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新建工程勘察标段一招标公告
沈那遗址公园及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新建工程勘察标段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沈那遗址公园及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新建项目工程勘察(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2018】6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北区
(2)招标内容:西宁市城北区沈那遗址公园地段,北至沈那北巷、西至十四号公路、南至门源路、东至小桥大街,规划总用地面积31.67公顷,净用地面积27.84公顷。投资估算约为6.50亿元。项目拟建设:(一)西宁市沈那遗址公园总用地面积25.28公顷,总建筑面积8529.6平方米(全部为地上),主要建设沈那遗址保护棚、沈那遗址专题陈列馆、东侧和西北侧游客服务中心等。(二)西宁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总用地面积2.56公顷,总建筑面积600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59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4007平方米。主要建设多媒体视听厅、地方文化展厅、地方文物展厅、非遗展厅、书画展厅、学术报告厅、书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培训室、书画讲习室、器乐培训室、舞蹈健身室、录音棚、音乐制作室、合唱排练室、手工坊、志愿者服务站、会议室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西宁市沈那遗址公园及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新建项目工程勘察 标段一
发包内容:西宁市城北区沈那遗址公园地段,北至沈那北巷、西至十四号公路、南至门源路、东至小桥大街,规划总用地面积31.67公顷,净用地面积27.84公顷。投资估算约为6.50亿元。项目拟建设:(一)西宁市沈那遗址公园总用地面积25.28公顷,总建筑面积8529.6平方米(全部为地上),主要建设沈那遗址保护棚、沈那遗址专题陈列馆、东侧和西北侧游客服务中心等。(二)西宁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总用地面积2.56公顷,总建筑面积600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59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4007平方米。主要建设多媒体视听厅、地方文化展厅、地方文物展厅、非遗展厅、书画展厅、学术报告厅、书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培训室、书画讲习室、器乐培训室、舞蹈健身室、录音棚、音乐制作室、合唱排练室、手工坊、志愿者服务站、会议室等。
计划工期:2023天
合同估算价:9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2.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且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类似项目定义:指市政园林、城市公共广场、公共及民用建筑等大型工程勘察业绩。2.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证书工作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从事勘察工作10年(含)以上,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参加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2.4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勘察质量问题。2.6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2.7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报名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xn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4、招标文件获取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 11月17日至2018年11 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登录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xnggzy.gov.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持网上报名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四大街二十一世纪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领取图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1月17日09:00时至2018年11月21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7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7日09:0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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