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北自来水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龙北自来水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游县龙北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8]11号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825-49-01-008360-000 。项目规模6万m3/d,建设地址位于龙游县城北开发区,龙山路以南,枫树塘水库以北地块。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厂外部分原水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原水管南起社阳水库取水口0+00,北至龙北自来水厂进水口止14+598.1,输水管径为DN1200-DN2000,总长约14589.1m。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龙游县龙北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厂外部分原水管)0+00~14+598.1范围内的管线及附属设施等,其中社阳水库至洪畈水库段设计双管DN1200,1次架空穿越乌引渠道、3次穿越现状河道、4次穿越现状公路(顶管施工)、3次穿越现状管线(顶管施工)、1次穿越衢江(顶管施工)、DN2000饮水隧洞约757.5m,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工程预算约:18400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

3.3其他

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4.电子评标

4.1该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网址:http://trading.lyxztb.com:8050/tradding/login),并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网址:http://www.lyxztb.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14720)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使用(网址:http://www.lyxztb.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17511);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投标报名操作,投标人下载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投标。

4.4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lyxztb.com/)下载查阅。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品茗软件服务费200元在电子评标解密之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6室缴纳,浙江省外企业须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然后根据流程办理CA锁;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支付必须登陆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并严格按照该说明的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委员会可认为该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正确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否决其投标。

5.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操作示意卡”。

5.4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5.5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5.6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⑴投标保证金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

⑵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虚拟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3)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

(4)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⑸投标人已获取或未获取虚拟账号,而使用其他企业的虚拟账号进行转账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出现提醒未尽情况,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人员:何先生151*****077;代先生 180*****041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trading.lyxztb.com:8050/tradding/login),招标文件400元,开标现场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光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6日09 时30分00秒,递交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1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⑴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ing.lyxztb.com:8050/tradding/login)”,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⑵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1 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根据本章第1条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9、本项目适用

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龙游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龙监管办[2018]10号)。

10.联系方式

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周工135*****607

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先生187*****272(723272)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

招标人: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管 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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