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太原万科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十九局太原万科物资招标公告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18-WZCG-1905-WKGC-005
1. 招标条件
中铁十九局集团万科广场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太原万科新都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科广场项目》(太原发改字【2016】264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万科新都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万科广场项目部。由中铁十九局集团万科广场项目部对项目所需焊接钢管、挤塑板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中铁十九局集团万科广场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太原万科新都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科广场项目》(太原发改字【2016】264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万科新都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万科广场项目部。
2.2 招标内容:
招标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 | 包件 | 交货 | 招标文 | 备注 |
中铁十九局集团万科广场项目部 | WKGC01 | 焊接钢管,无缝焊管,热浸镀锌钢管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吨 | 450 | 太原市小店区中铁十九局集团万科广场项目施工现场 | 200 | 每月支付当月60%材料款,工程完工支付35%,5%作为质保金,需支持铁建银信 |
中铁十九局集团万科广场项目部 | WKGC02 | 挤塑板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m3 | 3000 | 太原市小店区中铁十九局集团万科广场项目施工现场 | 200 |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挤塑板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且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年产量达20万平方米及以上。
3)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文件规定,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生产商最近连续2年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在近二年(2016年-2017年)国家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房建)中有过二个以上同类物资供应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行贿等违法不良记录并出具检察机关证明材料;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7) 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2无缝焊管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文件规定,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生产商最近连续2年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在近二年(2016年-2017年)国家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房建)中有过二个以上同类物资供应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行贿等违法不良记录并出具检察机关证明材料;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7) 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投标人需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注册,未注册的在购买标书后应主动注册。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8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
3.9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太原万科项目部物资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只支持转账方式购买(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南站正对面中铁十九局太原万科项目部。
4.2招标文件售价见2.2招标内容,售后不退。
4.3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投标报名表(见附表)和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购买包件号)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将标书费用打入本次招标人的账户,我们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电子邮箱(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中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0时0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南站正对面中铁十九局太原万科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南站对面中铁十九局太原万科项目部会议室。
7. 投标保证金
7.1太原万科项目部投标保证金:挤塑板20万元/包件。无缝焊管20万元/包件。
7.2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2月3日16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各包件所对应的招标人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和保函),过期不汇及汇错招标人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
7.3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万科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南站正对面中铁十九局项目部
联 系 人:官德林
电 话:186*****194
传 真:--------
邮 箱:********9@qq.com
户 名: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 101 001 019 002 510 65
二○一八年十一月
附表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
年月日 | |||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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