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_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_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_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复印机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
行政区域南岗区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8日05:53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09:00至2018年11月21日16:00
报名地点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13:00
预算金额¥7.91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6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女士

  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_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_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6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台式机、复印机、大厅显示屏等,详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5、投标人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设备,能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类似项目业绩,具有良好的供货和履约能力(注: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能力,并按国家规定为本企业员工缴纳近四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注:成立时间不足五个月的公司,缴纳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社会养老保险即可);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审计报告;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14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00至2018年11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3: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评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楼)。

四、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3: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00至2018年11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自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1日16时00分至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2:30至2018年11月22日 1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评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_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_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_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CX*******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79,140.00元

四、采购内容:台式机、复印机、大厅显示屏等,详见询价文件

  • 2018年12月1日前安装调试完毕正式交付使用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设备,能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类似项目业绩,具有良好的供货和履约能力(注: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能力,并按国家规定为本企业员工缴纳近四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注:成立时间不足五个月的公司,缴纳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社会养老保险即可);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审计报告;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自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1日16时00分至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八、谈判文件售价: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以及报价。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谈判地点: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评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证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63-7号

联 系 人:韦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1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2018年11月1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植中小企业等国家相关政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公证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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