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镇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维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ZJZ2010GZ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维修工程 已由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综字 [2010]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维修 工程规模:1300平方米
结构类型:砖混 标 段:一个
招标范围:办公楼室内外修缮
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金来源: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镇赉县正阳南街西,扶余路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6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年9月30日,工期109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工程同等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5月17至 2010 年 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_13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8日 14 时30 分,地点为 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有效区间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张建平
电话: 139*****46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邮编:
联系人: 王影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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