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钩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钩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钩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采购单位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行政区域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8日18: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19日08:00至2018年11月23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二楼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5:00
开标地点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永林
项目联系电话136*****586
采购单位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采购单位地址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公开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钩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智博招字2018CG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9号、20号令、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的委托,拟对“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钩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合法经营条件并能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并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合格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钩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禄丰县人居办下拨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资金

三、采购内容:采购钩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一辆,并提供所供应车辆的售后服务,将办理完落户手续后的准新专用车辆交付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采购车辆技术参数要求: 1、外形尺寸(mm):不得低于4260(长)*1620(宽)*1920(高)。2、额定载质量:不得低于700kg。3、接近角/离去角( o):不得低于34/20。4、前悬挂/后悬挂(mm):不得低于550/800。5、轴数:2轴。6、轴距(mm):2550及以上。7、排量:1200ml以上。8、燃料种类:汽油。9、排放标准:GB18352.5-2013国V。10、功率(Kw):不低于64。11、最高车速不得低于90Km/h。12、变速箱类型:手动。13、钢板弹簧片数:5片及以上。14、驾驶室准乘人数:2人(皮质座椅)。15、车身颜色:银灰色。16、垃圾货箱技术规格:碳钢材料(带盖,全封闭箱体),容量≥3立方,外形尺寸:不低于2000mm*1500mm*1000mm白色(必须喷涂文字,待成交后告知喷涂告知字样)。17、底盘:载货汽车底盘。18、主被动安全配置:安全气囊个数≥2个;ABS防抱死系统;19、其他配置:中控台彩色大屏多媒体娱乐系统;增加全尺寸备胎1套(含轮毂);带倒车雷达及语音提示功能;装配高强度合金钢一体式主勾臂,加强型副梁,铸钢尾托轮,电控室内、外液压操控装置。最大提升质量不少于1200KG,液压控制完成上箱、下箱、锁紧、自卸等作业,实现一车配多箱的循环运转。

五、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将办理完落户手续的车辆交付采购人。

六、质量要求:所供车辆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必须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环保必须达标,享有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政策,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20000.00元(包括办理完落户手续的所有费用,含商业保险)

供货地点: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院内

八、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专用车生产经营或销售的生产企业或是具有汽车销售经营范围),同时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2、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9、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1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1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满足以上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1119日至201811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01430-15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12米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单位:禄丰县金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三楼办公地址: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

联系电话:136*****586 联系电话:0878—4141697 ********119

联系人:袁永林联系人:武云伟

邮政编码:651299 邮政编码:651299

日期:2018年11月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可卸式垃圾车 钩臂车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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