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运输集团龙河经济开发区场站及充电站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公共交通运输集团龙河经济开发区场站及充电站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1*****0038-006 | 所属地区 | 廊坊市 |
工程名称 | 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龙河经济开发区场站及充电站建设项目监理 | ||
建设单位 | 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龙河经济开发区,南至富友道(纵五路),北至三圣电气项目,西至龙盘路(横一路),东至新智污泥项目以西 | ||
建筑面积 | 7216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0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田延鹏 | 联系方式 | 133*****669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11-19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11-23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8-11-19 08: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8-11-23 17:00:00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龙河经济开发区场站及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廊发改投资【2017】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21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016平方米,包括生产运营调度大楼建筑面积4391.41平方米,车辆维修车间1265.55平方米,车辆检测车间808.08平方米,充电桩罩棚550.96平方米,以及强电路由的办理及接引,30台150KW直流充电桩,地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主要为消防泵房及水池。 2.2、建设地点为:本项目位于龙河经济开发区,南至富友道(纵五路),北至三圣电气项目,西至龙盘路(横一路),东至新智污泥项目以西;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5合同估算价: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2.6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21日,总工期为29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省住建厅规定,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8:30分至2018年11月23日17:00分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科技谷园区青果路99号1幢11403号 联系人:李程瑾 联系电话:177*****055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人:田延鹏电话:133*****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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