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亭圩镇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厕所等建设项目交易公告
邮亭圩镇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厕所等建设项目交易公告
本交易项目邮亭圩镇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厕所等建设项目已由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投【2018】39号文批准建设,零发改许准字【2018】13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校舍“全面改薄”资金。项目业主为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中心小学,交易代理机构为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名称:邮亭圩镇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厕所等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零陵区邮亭圩镇中心小学
2.3建设规模和范围:该项目用地面积约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学生宿舍、一栋厕所及配套附属设施,投资额约316.24万元;
2.4 工期要求: 学生宿舍工期150天(日历日)。因考虑到实际情况,厕所施工须待学生放暑假后实施,厕所工期5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执行;
2.7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实行公开交易。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交易文件第二章交易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拟任本次交易响应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近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交易响应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交易响应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性质,未改制的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交易响应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连续6个月由交易响应单位为其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由交易响应单位所在地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已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不合格交易响应人处理。相关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6 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评审办法
4.1本项目评审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审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次交易项目当递交交易响应文件的交易响应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交易响应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合格的入围交易响应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交易响应文件的交易响应人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交易响应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合格的入围交易响应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
5.交易保证金
5.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5.2递交方式:项目业主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交易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交易保证金无效。交易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参与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交易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永州市零陵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账 号:91012260000199797012
开户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芝城支行
5.3递交交易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邮亭圩镇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厕所等建设项目交易保证金”,如果未注明是“邮亭圩镇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厕所等建设项目交易保证金”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交易参与单位自行负责。(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交易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1月26日)下午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6.交易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交易响应者,请于交易响应截止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交易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交易响应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交易响应文件。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6.3 项目业主可以对已发出的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响应文件编制的,于交易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交易响应文件编制的,于提交交易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4 交易响应人若对交易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交易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qq.com),否则视为认可交易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交易响应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项目业主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交易响应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交易文件的所有交易响应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项目业主概不负责。
7.交易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交易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14时30分,递交交易响应文件地点为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零陵区政务中心八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交易响应文件无效。
7.3 交易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交易响应,否则,交易响应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交易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10.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1*****895
交易代理机构: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女士秦先生
电 话: 182*****192 13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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