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制衣总厂一批废旧设备(二次挂牌)招标公告
金冠制衣总厂一批废旧设备(二次挂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HB2018DF1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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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北襄阳金冠制衣总厂一批废旧设备(二次挂牌)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襄阳金冠制衣总厂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襄阳市 |
挂牌价格 | 2.28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7 |
挂牌日期 | 2018-11-1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000元项目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6:3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大维至信评报字[2018]第093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3、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目前设备堆放在长虹北路133号金冠制衣总厂仓库内。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4、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6、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负责资产清查移交,转让方承诺配合并协助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7、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8、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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