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消防车招标公告

消防大队消防车招标公告

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蓝山县消防大队的委托,对蓝山县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蓝山县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2、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18]130;采购代理编号:DHYZ-2018-024

3、项目预算:390万元;超过此预算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不是三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持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营业执照,视同为同时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持个人身份证、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报名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红章在代理机构留存)到冷水滩区翠竹路9号世纪滨江一栋三单元909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价,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12101730(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蓝山县消防大队

联系人:匡先生

电话:152*****019

地址:永州市蓝山县

采购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报名联系:王女士

电话:****-*******

地址:冷水滩区翠竹路9号世纪滨江一栋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车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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