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公开招标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 | ||
行政区域 | 伊通满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9日09: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19日09:00至2018年11月23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14日10: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 ||
预算金额 | ¥10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岳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77 | ||
采购单位 |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伊通满族自治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岳先生138*****8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璇181*****444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
项目编号:HR-2018-1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8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岳先生138*****8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璇181*****44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量复核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R-2018-1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开发 [2015]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化分:
标段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发包价格 |
一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 | HR-2018-1012-01 | 42万元 |
二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 | HR-2018-1012-02 | 65万元 |
2.2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委托任务全部完成止;
2.4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5复核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包含乙级)及测绘甲级单位,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近三年主持过同类或类似工作。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拒绝在以往参与招投标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本项目可兼报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资质证书正副本;
(5)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
(6)类似业绩证明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8)信用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投标单位须提供近期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用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2月14日 10时00分,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38*****87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联 系 人:张璇
联系电话:181*****44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00至2018年1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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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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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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