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入户调查机构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入户调查机构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宁陕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入户调查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入户调查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8-CS-2725/1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安康市宁陕县县城
联系人:刘敏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魏小旖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宁陕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入户调查机构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选取宁陕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清查普查第三方入户调查机构收集各级污染源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
项目用途: 全国污染源清查普查用
采购预算: 4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供应商须为从事环境技术咨询的专业环境技术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半年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19 10:30:00至2018-11-26 10: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03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21层21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03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21层21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4、账 号:********7836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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