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挖掘及网办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挖掘及网办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挖掘及网办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公安厅的委托,对其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挖掘及网办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sdhryw*******
2、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挖掘及网办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内容: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挖掘及网办服务
4、项目预算:30万元
5、服务周期:1年
6、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服务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十年以上从事交通管理及交通安全研究经验;
(3)专家团队需具有较强专业水平,近五年本领域代表性高水平成果不少于20项(包括省部级奖励、SCI/EI高水平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5)具有可以为民警提供培训的相关能力与教师资源;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的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最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向代理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3)本项目不接受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
(1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17)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截屏盖章),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时间点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17:00之后。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上发布。
8、磋商文件获取
根据项目采购有关规定,按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81号(武术院沿街办公楼5楼);
标书工本费:200元/套。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接收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81号武术院办公楼5楼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9:30。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0、磋商文件的询问
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凡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2018年11月24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81号(武术院沿街办公楼5楼)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sdhryw@163.com
12、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燕山支行
账户: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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