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道路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根据莆招投标办[2006]4号文规定,为更好地选择招标代理单位,经研究决定对莆田市城港大道城厢段、荔城区新度镇下孝自然村至黄石火车站道路建设工程,拟进行公开随机确定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①莆田市城港大道城厢段建设工程
②荔城区新度镇下孝自然村至黄石火车站道路建设工程
2、项目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区
3、项目概况:道路、桥涵,道路红线70米,总长约10公里
4、总投资额:约3600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不含工程量清单和造价编制)。
三、收费标准
1、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30%计取(含场地使用费、交易手续费、专家评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2、监理招标代理服务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含场地使用费、交易手续费、专家评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
1、未发现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具有良好行业道德的;
2、具有有效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单位;
五、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时间、地点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报名时可不必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6、被委托人身份证
7、被委托人经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并于2006年8月10日上午8:30?9:30交至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金。
六、选择方法:
1、招标小组对代理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
2、2006年8月10日上午10:30从审查合格者中随机抽取确定一家招标代理单位,一家为备选代理单位。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于确定抽签时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当场退还,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备注:抽中本项目的代理机构不再参与莆田市城港大道跨木兰溪大桥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曾春发
联系电话:130*****138
报 名 地 址 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报名开始时间 2006-08-108:30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6-08-109:30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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