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5线城区段升级改造二期土建和路面沥青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国道105线城区段升级改造二期土建和路面沥青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从化市国道105线城区段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土建和路面沥青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经批准,从化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 现对从化市国道105线城区段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土建和路面沥青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从化市国道105线城区段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土建和路面沥青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从化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137*****341
三、建设地点:从化市江埔街、街口街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
拓宽现状公路,在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道路中央防撞墙改造、沿线路灯改造和修整沿线绿化树木,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2、招标规模:
改造路段总长2.15公里,包括原路面修复、沥青路面铺设、道路中央防撞墙改造、沿线路灯改造和修整沿线绿化树木,道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具体要求详见工程施工图。
五、预计发包价:总投资约4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0 年 4月 12 日至 2010 年 4 月 13 日
上午:9:30 – 11:30 下午:14:30 –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一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需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桥梁及道路施工能力的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无在标项目(即未在其他工程投标期间);
5、投标人自 2007 年 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额超过2500万元的道路工程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注: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应有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及固定办公电话资料以方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考察或咨询);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提供网上打印的证明文件。如果是从化外地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外地企业在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证明(从化市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告知登记表);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三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路桥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必须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最近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必须具备有效的上岗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安全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路桥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必须具备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有效身份证。
1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受托人必须为本工
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其他受托人不予受理,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并带备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十、其它说明:
1、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所提交的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在报名时提交,各投标报名单位同时自备文件密封纸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以便现场密封报名资料。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40万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单位支票形式由投标人交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背书)后,到建行从化支行入帐。(名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行址:建行从化支行;帐号:****************8750),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发布会前凭盖有银行印章的转账单到交易中心换取票据,招标发布会时间将在本项目的资审结果公示上公示。(银行地址:街口街府前路98号)
十一、招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摇珠会(如有)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即为拟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带有效的身份证参加,否则将被拒绝参加。以上会议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若迟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每个标段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名且少于等于 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每个标段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20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每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四、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五、投标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贰 份,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从化市建设和市政局网站(网址http:// www.chjssz.gov.cn)、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从化市电视媒体发布,本招标报名须知的修改、补充,在从化市建设和市政局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从化市建设和市政局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从化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 年4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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