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塘村新房区块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石狮塘村新房区块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狮塘村新房区块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业主为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石狮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石狮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约40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东区傅村镇石狮塘村;
2.4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具在本单位 3 个月( 2018年7月、8月、9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名称)须一致】
3.7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4.4 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5按本公告第3.7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4.6由社保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8年7月-9月)的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
4.7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从报名开始时间之后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 12:00 时,下午 13:30 时— 17:00 时(北京时间)。7、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委会大楼西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骆军强联系电话:****-********
8、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义都市新区网([if gte vml 1]>www.jydsxq.gov.cn)本项目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相关补充信息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相关补充信息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0、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石狮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金华金东区傅村镇石狮塘村 | 办公地址: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幢2楼 | ||
联 系 人:傅俊生 | 联系电话:137*****188 | 联 系 人:骆军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标签: 道路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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