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学、高师附小、小海小学、竹行小学、能达小学图书(二次)招标公告

东方中学、高师附小、小海小学、竹行小学、能达小学图书(二次)招标公告


南通市东方中学、高师附小、小海小学、竹行小学、能达小学 图书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采购文件

本集中采购中心受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市高等师范附属小学、南通市小海小学、南通市竹行小学、南通市能达小学的委托,决定就南通市东方中学、高师附小、小海小学、竹行小学、能达小学图书采购项目(二次)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高师附小、小海小学、竹行小学、能达小学图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NTKFQXJ********001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9.95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9.95万元(其中南通市东方中学20万元,高师附小12.45万元,南通市小海小学6万元,南通市竹行小学7.5万元、能达小学30万),报价超过各校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图书一批。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获取方式: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去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具体详见http://zfcg.nantong.gov.cn/bszn/020005/********/69bb7de9-0745-41cb-bb17-25567cc1ecc8.html),各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从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技术支持:********00 。)

请各投标单位将项目报名回执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若无回执,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四、询价时间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 月 26 日14:00:00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503第二开标室

五、成交方式

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六、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包含本次询价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③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④所供图书须是优秀出版社出版的正版图书,拒绝一切盗版货其它非法出版发行的图书;

2.3递交叁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2.4①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4162)(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关于银行汇票的提醒:

近期招标人在接收投标人银行汇票时发现,个别投标人的银行汇票上签章不齐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提醒各位投标人,在银行开具汇票时,仔细检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的银行汇票。

七、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30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到上传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30日内供货(供需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八、联系人:阚老师 联系电话:153*****728

九、九、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联系方式:****-********。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市高等师范附属小学、南通市小海小学、南通市竹行小学、南通市能达小学

2018年 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图书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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