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路车招标公告

扫路车招标公告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扫路车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扫路车

2. 采购项目编号:2010-0130(4)/CG(P)********

3. 采购项目内容:

01品目:扫路车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扫路车
45台
1.双发动机,吸扫结合,中置两扫刷,中置吸嘴,干式、湿式两套除尘系统,副发动机驱动风机及工作装置,电动、液压、气动操纵控制各项装置、液压倾翻卸料;

2.具有晴天、雨天作业转换机构,保证晴天、雨天、寒冷冬季均能作业,实现全天作业;

3.底盘采用8吨底盘;

4.发动机:欧Ⅲ排放标准;功率:≥136千瓦;

5.最高行驶速度:≥85Km/h;

6.副发动机功率:≥118千瓦;

7.作业速度:≥3公里/小时;

8.清扫宽度:≥2.9m;

9.垃圾箱有效容积:≥5.1m3;

10.水箱容积:≥1m3;

11.垃圾箱卸料角:≥45°;

12.最大吸入颗粒当量直径:≥直径100mm;

13.吸嘴配备滚扫装置,能随路面不平自动找平,并具有反吹气力循环;

14.要采用离心式除尘、滤筒组自动控尘的干式除尘方式,能实现连续除尘作业;

15.扫盘处必须设置防尘裙罩和收尘装置,消除扫盘的清扫扬尘;

16.扫刷可以紧贴路沿清扫作业,扫刷具有防撞避让保护和自动复位功能,遇到障碍物后自动回缩,越过障碍物后自动复位;

17.扫盘转速可高、中、低档控制或无级变速;左右扫盘可同时或单独工作;

18.垃圾箱采用全不锈钢制作;带卸料喷淋装置,抑制卸料时的垃圾扬尘;

19.垃圾箱由双油缸举升;配备垃圾箱安全撑杆;

20.风机采用高压离心风机并经过耐磨处理;

21.副发动机与风机采用电控离合器,减小风机启动和停止时对发动机的冲击;

22.副发动机要配备预滤器,提高发动机的进气质量;副发动机具有工作转速显示、累计作业时间的自动记录显示;

23.主要液压元件、电器元件、密封件和除尘滤布采用进口件;

24.扫路时不能有明显扬尘现象,清扫率要达到95%以上;

25.扫路车后部采用箭头警示灯,保证行车作业安全;

26.驾驶室配备原装冷暖空调;

27.车辆前部配备除雪滚刷,操纵控制面板,调整滚刷的升降和左右摆动;

28.滚刷由液压动力驱动,滚刷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可调节;

29.滚刷长度:≥2600mm,有效清扫长度2400 mm;

30.滚刷直径:≥600mm;

31.工作偏转角度:≥30°;

32.滚刷转速≥200转/min,扬程≥4米;

33.具有气力净管防冻装置,保证水路系统零部件在冬季不因结冰而造成损害。

34.投标时需带样车(2010年产新车),现场演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送到用户指定地点。

02品目:扫路车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扫路车
45台
1.双发动机,吸扫结合,中置两扫刷,中置吸嘴,干式、湿式两套除尘系统,副发动机驱动风机及工作装置,电动、液压、气动操纵控制各项装置、液压倾翻卸料;

2.具有晴天、雨天作业转换机构,保证晴天、雨天、寒冷冬季均能作业,实现全天作业;

3.底盘采用8吨底盘;

4.发动机:欧Ⅲ排放标准;功率:≥136千瓦;

5.最高行驶速度:≥85Km/h;

6.副发动机功率:≥118千瓦;

7.作业速度:≥3公里/小时;

8.清扫宽度:≥2.9m;

9.垃圾箱有效容积:≥5.1m3;

10.水箱容积:≥1m3;

11.垃圾箱卸料角:≥45°;

12.最大吸入颗粒当量直径:≥直径100mm;

13.吸嘴配备滚扫装置,能随路面不平自动找平,并具有反吹气力循环;

14.要采用离心式除尘、滤筒组自动控尘的干式除尘方式,能实现连续除尘作业;

15.扫盘处必须设置防尘裙罩和收尘装置,消除扫盘的清扫扬尘;

16.扫刷可以紧贴路沿清扫作业,扫刷具有防撞避让保护和自动复位功能,遇到障碍物后自动回缩,越过障碍物后自动复位;

17.扫盘转速可高、中、低档控制或无级变速;左右扫盘可同时或单独工作;

18.垃圾箱采用全不锈钢制作;带卸料喷淋装置,抑制卸料时的垃圾扬尘;

19.垃圾箱由双油缸举升;配备垃圾箱安全撑杆;

20.风机采用高压离心风机并经过耐磨处理;

21.副发动机与风机采用电控离合器,减小风机启动和停止时对发动机的冲击;

22.副发动机要配备预滤器,提高发动机的进气质量;副发动机具有工作转速显示、累计作业时间的自动记录显示;

23.主要液压元件、电器元件、密封件和除尘滤布采用进口件;

24.扫路时不能有明显扬尘现象,清扫率要达到95%以上;

25.扫路车后部采用箭头警示灯,保证行车作业安全;

26.驾驶室配备原装冷暖空调;

27.车辆前部配备除雪滚刷,操纵控制面板,调整滚刷的升降和左右摆动;

28.滚刷由液压动力驱动,滚刷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可调节;

29.滚刷长度:≥2600mm,有效清扫长度2400 mm;

30.滚刷直径:≥600mm;

31.工作偏转角度:≥30°;

32.滚刷转速≥200转/min,扬程≥4米;

33.具有气力净管防冻装置,保证水路系统零部件在冬季不因结冰而造成损害。

34.投标时需带样车(2010年产新车),现场演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送到用户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送到用户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所投产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目录下产品的有效证明

4.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5. 车辆购置费免征手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伍拾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6月1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6月1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姜威 ***-********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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