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工程刚玉曝气器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工程刚玉曝气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SB********100069
工 程 名 称: 深圳市上洋污水处理厂工程刚玉曝气器采购项目
工 程 地 点:上洋污水处理厂
公 告 时 间:2010年5月25日14:00时 至 2010年6月1日11: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部分估价:410.00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
刚玉曝气器 一批
招 标 人:深圳市深水龙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仲均
联 系 电 话:********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菊云
联 系 电 话:********135*****608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业注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同类项目经验:
制造商2005年至今具有中国境内5万吨(含)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注明污水厂处理规模、规格和数量、使用评价,否则视为无效。须审查原件)。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投标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审查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2005年至今在中国境内5万吨(含)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使用业绩证明(证明文件中须注明污水厂处理规模、规格和数量、使用评价,否则视为无效),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审查原件)
5、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时须审查原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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