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和青海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青海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和青海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海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和青海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高技【2017】369号和青发改高技【2017】361号文件批准建设,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科【2017】191号和以青交科【2017】194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和省厅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和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青海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的相关要求,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结合本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实际,提出了建设青海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称“本工程”),以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为突破口,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增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整体效能。

(1)应用软件

新建系统:执法协同办案系统、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系统、执法数据分析研判系统、执法信息公示和服务系统、执法人员综合管理系统、移动执法综合服务系统、执法资源管理系统、视频巡查系统和视频管理服务系统等。

改造系统:路政业务管理系统等。

(2)执法终端

根据一线执法业务需要,建设多套执法终端系统。包括车(船)载移动执法终端、手持执法终端(A型)、手持执法终端(B型)、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无人机、卫星电话、卫星通信终端、执法速拍仪、移动执法应急布控球和发票打印机等,及上述设备的平台管理系统。

(3)软硬件支撑设备

建设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电子支付平台、物理服务器、日志审计、数字证书存储器(USBKEY)和笔记本操作系统等。

(4)数据工程

建设包括执法数据录入、系统数据初始化,系统间数据迁移、数据接口,执法地理信息数据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等。

2.1.2青海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工程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是道路运输行业政府监管的重点领域。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主要功能包括:行业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危货运输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危货运输企业安全合规性评估、危货运输安全防控学习培训、危货运输统计分析等;完善现有危货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监管系统,实现运次精细化管理。完善现有行业信息服务系统,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账号等方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实现危货运输安全风险预警服务、运输过程信息查询以及运输人资质查验等服务;实现危货运输领域行业内外的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部署实施驾驶员违规行为监测分析终端与主动安全预警终端的集成设备,提升危货运输安全监管和运输过程智能化监测水平;购置安装服务器操作系统、虚拟化安全管理系统、防火墙等基础支撑软硬件。

应用软件开发:现场监督检查子系统、危货运输安全风险预警子系统、企业安全合规性评估子系统、危货运输安全防控学习培训子系统、危货运输统计分析子系统。

现有系统完善:危货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监管系统、行业信息服务系统。

数据采集终端部署实施:驾驶员违规行为监测分析终端与主动安全预警终端的集成设备。

支撑软硬件购置安装:服务器操作系统、虚拟化安全管理系统、防火墙。

2.2招标范围与合同段划分

招标范围:完成青海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和青海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的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工程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调试、测试、部署、试运行、现有系统的对接、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期监理、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及施工安全等监理服务工作。

本工程一个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计划工期:16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16个月内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含试运行期3个月)。

监理服务期:40个月(含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近三年(2015年9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1项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业绩。

3.3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有效的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近三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青海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招标”、“青海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工程招标”和“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工程等六个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商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203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交通网(www.qhjt.gov.cn)、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张维新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马玉娟

电话:****-*******

传真:****-*******

2018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管系统 安全 道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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