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城东镇嘉园路火灾高风险地区消防整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梅县区城东镇嘉园路火灾高风险地区消防整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梅县区城东镇嘉园路火灾高风险地区消防整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梅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梅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9日16: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20日08:30至2018年11月26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10日15:00 |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 | ||
预算金额 | ¥81.6384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梅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县城东镇黄竹洋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梅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大新路海风南苑A座26号复式店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梅县城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梅县区城东镇嘉园路火灾高风险地区消防整治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811-07801-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县区城东镇嘉园路火灾高风险地区消防整治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6,384.39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计划编号:M3-201811-07801-030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4)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说明: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递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及填写本公司制作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查,但投标人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到现场勘查,由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勘查后需将本地区所有三小场所名称及具体位置列出才能开具勘查证明)。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20日 至 2018年11月2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街道新县城海风南苑A座26号店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工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
联系人:黄烁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梅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 地址:梅县城东镇黄竹洋 |
联系人:张海瑞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4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4*****30985.pdf" ignore="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4*****83289.zip" ignore="1">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发售表
发布人: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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