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综合档案馆、文化馆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渭城区综合档案馆、文化馆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渭城区档案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渭城区综合档案馆、文化馆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渭城区综合档案馆、文化馆办公家具
二、采购项目编号:XWCG201804
三、采购人名称:渭城区档案局
地址:咸阳市文林路9号渭城区行政中心大楼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抗战北路38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渭城区综合档案馆、文化馆办公家具69项
项目概况: 办公家具会议室家具
项目用途: 综合档案馆、文化馆办公家具
采购预算: 86408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出具产品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检测报告、环保产品质量认证书、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2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等;要求国产著名品牌优先。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代理商只可代理一种品牌)。4、具有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和工作业绩(提供近三年投标人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可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19 08:30:00至2018-11-23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抗战北路38号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1 09:00:00
2、投标地点:咸阳市抗战北路38号渭城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11 09:0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抗战北路38号渭城区财政局6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咸阳市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人民东路支行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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