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吴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吴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附件: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其所需的吴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工作

项目编号:HXZX2018-WJ-C-006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苏州市吴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工作。

2、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3、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为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17〕82号)、《江苏省政府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108号)、《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苏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114号)要求,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做好苏州市吴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

(2)项目内容

自2016年10月至今,国务院、江苏省、苏州市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污普”)的通知以及相应的普查方案、技术规范,计划通过摸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核算方法、明确管理制度等手段,为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环境风险源清单编制、“十四五”环境统计制度框架设计、排污许可证发放等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号)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过于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8号)等技术文件要求,完成对全市污染源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3)参考规范与技术标准

该项目要遵循以下国家标准与规范,同时也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17〕82号)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环普查〔2017〕188号)及附件《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

《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7〕10号)

《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号)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

《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8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108号)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苏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114号)

《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和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379号)

《关于苏州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和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苏污普办〔2018〕18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普查函〔2018〕19号)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苏州市吴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7、不得在吴江区所辖地区政府(普查办)组织的普查招标中中标并承担相应普查工作的供应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下午5:30(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止。

2、各磋商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 //222.92.191.124/wjggz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吴青,咨询电话:189*****039 , QQ号:********88。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或者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自行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中或者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及资料成本费。

(五)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00-15: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体育路501号

电话:****-********

联系人:顾晓红

2、采购代理单位

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话:****-********-****、8121

传真:****-********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朱勃文、张尧

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

八、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九、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 质量 普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