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汽运、封装邮寄、快递及《中国审判》杂志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招标公告
2019-2020年汽运、封装邮寄、快递及《中国审判》杂志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汽运、封装邮寄、
快递及《中国审判》杂志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
招标公告
根据人民法院出版社及《中国审判》杂志社发展需要,按照人民法院出版社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社现准备对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汽运、封装邮寄、快递及《中国审判》杂志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次报价)。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公告详情如下:
一、《中国审判》杂志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情详见附件一。
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汽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情详见附件二。
三、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情详见附件三。
四、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快递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情详见附件四。
五、投标方式
(一)《中国审判》杂志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投标地址和时间
2018年12月5日前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将有关资料(一式七份)密封后递送至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人民法院出版社 颜老师 收(电话:***-********)。
(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汽运、封装邮寄及快递投标地址和时间
2018年12月5日前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将有关资料(一式七份)密封后递送至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人民法院出版社 王老师 收(电话:***-********)。
六、开标时间、顺序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人民法院出版社“天天学习室”(请提前一天致电联系人以安排出入)
3.开标顺序:
(1)《中国审判》杂志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项目
(2)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汽运项目
(3)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项目
(4)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快递项目
4.评标人:人民法院出版社评标委员会
七、评标规则
本次评标为综合评标法,其中资质占比20%、价格占比40%、服务承诺占比20%、货运时效占比20%;综合评分位列前三者列入人民法院出版社拟中标供应商,经社党委研究后确认最终供应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出版社
王老师 联系方式:***-********
《中国审判》杂志社
颜老师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西院2号楼
邮 编:100745
人民法院出版社
《中国审判》杂志社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
一、《中国审判》杂志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项目招标公告
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汽运项目招标公告
三、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项目招标公告
四、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快递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一:
《中国审判》杂志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审判》杂志(刊号CN11—5414/D)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以“翔实报道中国司法审判活动,快捷传递世界法律文化信息”为办刊宗旨的综合性法制新闻期刊,2006年3月正式创刊,2019年为半月刊。《中国审判》杂志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重心,以人、案、院为核心,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官的新形象、新风貌,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该刊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出版社主办,《中国审判》杂志社编辑、发行。
一、封装邮寄要求
1.《中国审判》为国际标准大16开(210×285mm),内文112页(70g轻涂纸),封面(200g铜版纸),全部彩色铜板纸四色印刷,2019年共24期,每月5日、20日发行,封装邮寄杂志每期册数约4.7万册。实施过程中,杂志社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可对上述配送数量进行调整。
2.封装邮寄工作包括:提供订单维护与管理、杂志仓储与管理、杂志运输与分装、杂志封装与邮寄、退刊管理、补寄杂志以及其他杂志社所需要的与杂志发行有关的服务。
(1)数据管理。一是承寄单位须由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业务人员进行发行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二是接受数据时,如发现名单重复、违反规定等问题须及时向杂志社汇报。三是对杂志社提供的数据进行导入,并完成制表、对比、生成等所有相关程序。四是定期整理所有数据,完成原始数据导出备份,对系统进行维护。须对杂志社发行数据严格保密。
(2)杂志接收。承寄单位到指定地点接收杂志(需与印厂对接),需指定专人接收,清点册数,签收送书单。
(3)封装工作。一是须提供库房内独立区域存放杂志,要保证装卸过程中不出现损耗以及不耽误时间。二是拥有独立操作间进行分包,可根据杂志社规定的分包时间完成工作,保证分包数量无失误,杂志社可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三是邮寄杂志所用信封须是100克重信封(杂志社提供信封样),封装纸须是抗摔、防水、优质的封装纸,邮发过程中邮包和刊物不能被污染,不得发生散包、破损、丢失等问题。四是名址打印使用专业打印设备,保证打印速度、打印规格及打印效果。
(4)邮寄工作。须在3个自然日内完成杂志分包、装袋和名址打印等全部工作并进行邮发。本埠须在48小时内、外埠须在72小时内邮发配送完毕,并以盖有邮戳的邮发清单为准,供杂志社查验。10本以上的订阅客户,均采用挂号方式寄发。
(5)退刊处理及赔偿责任区分。发出的杂志退回杂志社的退件,杂志社确认需要补发的,承寄单位在12小时内发出,需要修改的数据则随之修改。因承印单位工作不仔细错打、漏打名址或标签粘贴不牢等原因造成的退件,再次寄发费用由承寄单位承担。因杂志社提供的原始数据有误造成的退件,再次寄发费用由杂志社承担;责任区分不清的双方各承担50%补寄费用。邮寄过程中造成的刊物污染、散包、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承寄单位承担责任和损失。
(6)余刊保存。当期杂志寄发完毕后,剩余杂志由承寄单位免费保存,并定期与杂志社核对库存数。
二、费用结算
期刊封装邮寄费由杂志社每月(于杂志发出的下月)按实际发出数向承寄单位以转账或支票形式支付。承寄单位每月向杂志社提供正规发票到杂志社报销。
四、合作期限
招标结束后,《中国审判》杂志社与承寄单位签订封装邮寄合同,确定由承寄单位负责杂志的封装邮寄工作(全年共24期),合作期限为两年。如《中国审判》杂志社对邮寄工作表示满意,经双方协商同意,则续签下一年合同。承寄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协议约定服务,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如发现有转让项目及封装邮寄质量有问题等情况,杂志社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承寄单位相关责任。
五、数据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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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寄单位需提供材料以上为2018年邮寄数据,供此次竞标报价测算用,实施过程中,杂志社根据2019年实际发行情况可对上述配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封装邮寄具体要求参见招标通知。
1.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2.列举曾经及正在代理发行的项目。
3.提供书面详细报价,包括:信封印制费、封装费、邮寄费(以上述数据结构为测算依据),并注明折算单本后的价格。
4.提供详细封装邮寄方案。
5.每家供应商参加谈判人员不超过2人。
附件二: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9-2020年汽运项目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出版社成立于 1986 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出版机构,承担着法制宣传和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主阵地之一。多年来,人民法院出版社秉承“立足审判、服务法治”的办社宗旨,在出版及法律业界树立起独特的品牌,并在司法实务领域确立了明显的优势地位。 现在,人民法院出版社形成了以图书、期刊、电子音像出版为三大支柱的发展架构,旗下拥有《中国审判》杂志社、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和东方法律文化传媒公司等下属子公司,构成了多元化的经营格局。为更好的服务读者,提升商品的运输物流效率,现决定将出版社所属图书汽运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 汽运要求
1.运输标准:人民法院出版社年均汽运码洋约 1.4亿,采用标准铁路件打包(每件重量一般不超过20公斤),收货地多为全国地级市以上城市。
2.响应时间:接人民法院出版社仓储部下单后,能在最短时间内赶至仓储部地点(固安宏贤达图书文化产业园内)接单发货,并于接货后的 24 小时内完成发货。
3.时限要求:提供本公司运至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的运输时间。
4.数据管理:能及时向仓储部回传收货人签收单据电子版及原件,并每月提供发货明细电子版明细供查询。
5.运输要求:接货时应检查仓储部提供的运输明细,并填写签收单,按照发货要求,将货物及时运至客户所在地并送货上门;运输过程中,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应及时通知出版社仓储部;如因承运方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坏的,由承运方按照运输货物码洋的 80%进行赔偿。
6.配套服务:根据人民法院出版社业务要求,对于紧急运输件,能够提供铁路快件、航空快件的配套服务;能够提供人民法院出版社的退货中转服务;能够安排专人提供电话、网络查询服务。
二、费用结算
汽运费用以月度为单位结算(押款两个月),承运方结算时需提供运输明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 承运单位需提供材料
1.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2.列举曾经及正在承运的项目。
3.书面详细报价(含运输时效)。
4.提供承运方案。
5.开标时参加谈判人员不超过 2 人。
四、 合作期限
招标结束后,人民法院出版社与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确定由承运单位承接汽运项目,合作期限为两年。如人民法院出版社对汽运工作表示满意,经双方协商同意,则续签下一年合同。承运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协议约定服务,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如发现有转让项目及有运输质量问题等情况,出版社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承运单位相关责任。
附件三: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封装邮寄项目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出版社成立于 1986 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出版机构,承担着法制宣传和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主阵地之一。多年来,人民法院出版社秉承“立足审判、服务法治”的办社宗旨,在出版及法律业界树立起独特的品牌,并在司法实务领域确立了明显的优势地位。 现在,人民法院出版社形成了以图书、期刊、电子音像出版为三大支柱的发展架构,旗下拥有《中国审判》杂志社、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和东方法律文化传媒公司等下属子公司,构成了多元化的经营格局。为更好的服务读者,提升商品的邮发效率,现决定将出版社所属图书封装邮寄业务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 封装邮寄要求
(一) 邮发品类
主要为出版社的连续出版物,及部分县区的日常发货,年发货码洋约2500万,部分邮发需与印厂对接,其余部分需到出版社仓储部取货,地点位于固安宏贤达图书文化产业园内人民法院出版社库房。
(1)《司法文件选》,每年12辑,每辑64页,内文55 克书写,60克书写黄,每月初发行,30册以下为平邮,其余为挂号或快递包裹;《司法文件选解读》,每年12辑,每辑 64页,内文60克胶版,封面为157克铜,每月初发行,30册以下为平邮,其余为挂号或快递包裹;该商品需邮寄单位与印厂直接对接,少量补发与出版社仓储部对接。
(2)《民事法律文件解读》等4种连续出版物,每年12辑,每辑128页,内文55克书写,封面为157克铜,每月按出版时间发行,均采用挂号或快递包裹形式邮寄,该类商品需邮寄单位与出版社仓储部对接。
(3)《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等11种连续出版物,每年2-12辑不等,内文60克胶,封面200克铜,每期230-250页左右,按出版时间发行,均采用挂号或快递包裹形式邮寄,该类商品需邮寄单位与出版社仓储部对接。
实施过程中,出版社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配送数量进行调整。
(二)封装邮寄工作
提供订单印制、维护与管理、商品仓储与管理、商品运输与分装、商品封装与邮寄、退货管理、补寄商品以及其他出版社所需要的与商品邮寄有关的服务。
(1)数据管理。一是承寄单位须由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业务人员进行发行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二是接受数据时,如发现名单重复、违反规定等问题须及时向出版社汇报。三是对出版社提供的数据进行导入,并完成制表、对比、生成等所有相关程序。四是定期整理所有数据,完成原始数据导出备份,对系统进行维护。须对出版社发行数据严格保密。
(2)商品接收。承寄单位到指定地点接收出版社商品(需与印厂、仓储部对接),需指定专人接收,清点册数,签收送书单。
(3) 封装工作。一是须提供库房内独立区域存放商品,要保证装卸过程中不出现损耗以及不耽误时间。二是拥有独立操作间进行分包,可根据出版社规定的分包时间完成工作,保证分包数量无失误,出版社可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邮寄商品所用信封须是符合出版社要求的信封(出版社提供信封样),封装纸须是抗摔、防水、优质的封装纸,邮发过程中邮包和刊物不能被污染,不得发生散包、破损、丢失等问题,部分商品由出版社完成打印标签, 由出版社库房完成打包。 四是名址打印使用专业打印设备,保证打印速度、打印规格及打印效果。
(4)邮寄工作。 须在 3 个自然日内完成商品分包、装袋和名址打印等全部工作并进行邮发。本埠须在 48 小时内、外埠须在 72 小时内邮发配送完毕,并以盖有邮戳的邮发清单为准,供出版社查验。以挂号或快递包裹形式寄发的商品,承寄单位需在商品邮发的3日内提供符合出版社要求的电子版明细以供查询。
(5)退货处理及赔偿责任区分。发出的商品退回出版社的退件,出版社确认需要补发的,承寄单位在12小时内发出,需要修改的数据则随之修改。因承印单位工作不仔细错打、漏打名址或标签粘贴不牢等原因造成的退件,再次寄发费用由承寄单位承担。因出版社提供的原始数据有误造成的退件,再次寄发费用由出版社承担;责任区分不清的双方各承担 50%补寄费用。邮寄过程中造成的刊物污染、散包、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承寄单位承担责任和损失。
(6)余货保存。当期商品寄发完毕后,剩余商品由承寄单位免费保存,并定期与出版社核对库存数。
二、费用结算
商品封装邮寄费由出版社每月(于商品发出的下月) 按实际发出数向承寄单位以支票形式支付。承寄单位每月须向出版社提供符合出版社要求的正规发票与出版社结算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纸质邮寄清单。
三、承寄单位需提供材料
1.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2.列举曾经及正在代理发行的重点报刊。
3.书面详细报价(含邮寄时效)。
4.提供承运方案。
5.开标时参加谈判人员不超过 2 人。
四、合作期限
招标结束后,人民法院出版社与承寄单位签订封装邮寄合同,确定由承接单位负责相关商品的封装邮寄工作,合作期限为两年。如人民法院出版社对封装邮寄工作表示满意,经双方协商同意,则续签下一年合同。承寄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协议约定服务,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如发现有转让项目及封装邮寄质量有问题等情况,人民法院出版社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承寄单位相关责任。
附件四: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2020年快递项目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出版社成立于 1986 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出版机构,承担着法制宣传和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主阵地之一。多年来,人民法院出版社秉承“立足审判、服务法治”的办社宗旨,在出版及法律业界树立起独特的品牌,并在司法实务领域确立了明显的优势地位。 现在,人民法院出版社形成了以图书、期刊、电子音像出版为三大支柱的发展架构,旗下拥有《中国审判》杂志社、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和东方法律文化传媒公司等下属子公司,构成了多元化的经营格局。为更好的服务读者,提升商品的快递效率,现决定将出版社所属图书快递业务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 快递要求
(一) 邮发品类及取货地点
主要为出版社自营渠道的快递发货(含网购、实体店面等),年发货码洋约1000万,取货地点于固安宏贤达图书文化产业园内人民法院出版社库房内。
(二)快递包装工作
提供电子面单打印机、商品包装与管理、商品运输与分装、退货管理、补寄商品以及其他出版社所需要的与商品快递有关的服务。
(1)数据管理。一是承寄单位须由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业务人员进行快递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二是接受快递时,如发现名单重复、违反规定等问题须及时向出版社汇报。三是对出版社提供的快递明细进行认真核对。四是定期整理所有数据,完成原始数据导出备份,对系统进行维护。须对出版社快递数据严格保密。
(2)商品接收。承寄单位到指定地点接收出版社商品(需与仓储部对接),需指定专人接收,清点册数,签收单据。
(3) 封装工作。一是须提供库房内独立区域存放商品,要保证装卸过程中不出现损耗以及不耽误时间。二是拥有独立操作间进行分包,可根据出版社规定的分包时间完成工作,保证分包数量无失误,出版社可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快递包装必须符合出版社要求,所有包装必须加装气泡垫,对于图书量较多的快递,必须采用纸箱包装的形式,快递过程中商品不能被污染,不得发生散包、破损、丢失等问题,商品由出版社完成打印标签。
(4)快递时限。须在接收货物当天完成商品分包、装袋和发运,运输时效以出版社网络查询为准。
(5)退货处理及赔偿责任区分。发出的商品退回出版社的退件,出版社确认需要补发的,承寄单位在12小时内发出,需要修改的数据则随之修改。因承运单位工作不仔细造成的再次寄发费用由承运单位承担。因出版社提供的原始单据有误造成的退件,再次寄发费用由出版社承担。邮寄过程中造成的商品污染、散包、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承运单位承担承运物品码洋80%的责任。
二、费用结算
商品快递费由出版社每月(于商品发出的下月) 按实际发出数向承运单位以支票或者转账形式支付。承运单位每月须向出版社提供符合出版社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出版社结算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纸质邮寄清单。
三、承运单位需提供材料
1.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2.列举曾经及正在代理的快递合作单位。
3.书面详细报价(含快递时效表)。
4.提供快递方案。
5.开标时参加谈判人员不超过 2 人。
四、合作期限
招标结束后,人民法院出版社与承运单位签订快递合同,确定由承运单位负责相关商品的快递工作,合作期限为两年。如人民法院出版社对快递工作表示满意,经双方协商同意,则续签下一年合同。承运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协议约定服务,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如发现有转让项目及快递质量有问题等情况,人民法院出版社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承运单位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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