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2018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招标公告

实施2018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昌市“金蓝领”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组文〔2013〕92号)精神,现就实施2018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2018年在全市各大行业和有条件的企业重点建设3-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同时挂“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牌子)和3-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高技能人才工作站主要是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重点培养我市重点产业和紧缺职业(工种)方面的青年高技能领军人才和紧缺高技能人才,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职业领域的技术攻关和技能成果转化。

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是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二、申报条件

(一)市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对象为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业、技工院校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依托本单位已有的全国技术能手、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首席技师、湖北省民间工艺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进行申报。

(二)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首席技师、湖北省民间工艺大师称号;

2.获得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三)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报高技能人才工作站

企业申报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3-5名;

(2)技能人才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

(3)具有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4)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5)足额提取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且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

(6)能够为工作站提供相应场所和资金支持。

2.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

企业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

(2)高技能人才比较密集;

(3)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

(4)足额提取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且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

(5)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四)技工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2-4名;

(2)与3家以上企业在校企合作(融合)、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3)具有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4)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制定了一系列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政策措施;

(5)能够为工作站或工作室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资金支持。

(五)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

(2)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3)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申报名额

各县市区可申报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个;符合条件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及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等可单独申报。

四、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技工院校、实训基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名额、条件要求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内容包括:

1.县市区、行业、中央省属在宜企业、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关于申报推荐高技能人才工作站项目或关于申报推荐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的报告。

2.项目候选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

(1)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报报告。拟建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任务等。

(3)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技工院校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足额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且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首席技师、湖北省民间工艺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支持措施

(一)对验收合格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由人才专项资金给予8万元资金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项目单位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工作。项目依托(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和场地设备保障,具体指导日常管理。

(二)高技能人才工作站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1-3个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师资培训、完善基础设施、与培训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它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工作站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

工作站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专项资金主要用工作室开展实训培训、技术技能研究与交流、绝技传承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

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六、考核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项目要求适时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工作及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建设项目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健全考核、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同时,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本企业、本行业、本地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交流活动。

联系电话:0717 - *******

电子邮箱:********7@qq.com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0日

标签: 工作站 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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