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弘康水务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XHTC-HW-2018-08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濮阳市弘康水务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中原西路高速路口北1500米第二污水处理厂
联系方式:武先生177*****2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100米学府广场A座2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产品在线总磷总氮分析仪国家权威检测机构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及环保认证证书(原件扫描后加盖制造商公章);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络查询打印页并加盖公章,对近三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至2018年11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100米路东正商学府广场A座2402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100米路东正商学府广场A座24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若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小微企业,则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豫政〔2012〕8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享受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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