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及莲花新村公厕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溪口及莲花新村公厕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溪口及莲花新村公厕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丽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建设项目溪口及莲花新村公厕改造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丽水市区溪口、莲花新村 (2)工期要求:50日历天
(3)工程概况:溪口及莲花新村公厕改造工程,其中溪口公厕建筑面积112m2,建筑高度3.5米,层数一层;莲花新村公厕建筑面积82m2,建筑高度4米,层数一层。
(4)工程预算造价:241227.00元。 (5)投资性质:政府投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允许注册地在丽水市本地企业的房屋建筑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参加。
(3)只限在丽水市内(丽水地区)注册的企业参加。
(4)拒绝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10年5月 21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联系人:谢春琴,联系电话:*******。
(2)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丽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阳街 地 址:丽水中东路21号自来水公司8楼
电 话:****-******* 电 话:0578——*******
联系人:江淑梅 联系人:谢春琴、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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