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市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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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珲春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珲春市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841GNJLGCGK0962/11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
付款方式
一
珲春市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
按实际工程量取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19年12月31日
在珲春市财政局项目款到位拨付的前提下,5年内付清。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质要求:具有不动产测绘乙级资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3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被授权人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近三年)合同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不动产测绘乙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3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500元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68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珲春示范区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铁先生
电话:****-*******
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龙源西街239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闫工、周工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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