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厅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行政区域南关区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0日09:07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20日08:30至2018年11月22日16: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hbt@jl.gov.cn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LCTTC-18YZFFW12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联系方式:hbt@jl.gov.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服务本招标项目标的合法资格,并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3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7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完成企业碳排放核查/复核项目不少于30个;CDM或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不少于10个;承担过国家或者碳交易试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国家或者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等碳市场或低碳发展领域相关课题不少于2项。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8:30至2018年1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炎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省政务大厅四楼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8:30至2018年1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候标区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五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任务书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对其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 谈判文件编号:JLCTTC-18YZFFW1221

2. 项目名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服务项目

3. 采购内容:

3.1选择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入围机构,进行吉林省重点排放单位2016、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复核工作。

3.2入围数量:10家

4.工作标准:确保按照国家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2014〕2920号、〔2015〕1722号)标准和《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的要求实施核查/复核工作。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服务本招标项目标的合法资格,并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5.3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5.7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完成企业碳排放核查/复核项目不少于30个;CDM或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不少于10个;承担过国家或者碳交易试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国家或者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等碳市场或低碳发展领域相关课题不少于2项。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完成时间:

6.1核查工作:自谈判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与中标单位签订核查协议。自核查协议签订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完成对重点排放企业2016-2017年碳排放的核查工作,并形成核查报告,交付委托方。

6.2复核工作:自核查报告完成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完成对重点排放企业2016-2017年碳排放核查报告的复核工作,并形成复核报告,交付给委托方。

7.谈判文件发售: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1月20日至22日(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下同)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7.1营业执照(复印件)

7.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11月26日13时3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候标区,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18年11月26日13时之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10谈判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1月26日13时30分在吉林省政务大厅五楼进行谈判,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招 标 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3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431-****************

E-mail:jlbidding@foxmail.com



标签: 核查 第三方 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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