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案系统(自行)招标公告

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案系统(自行)招标公告

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案系统采购(自行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案系统采购(自行采购)项目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案系统采购(自行采购)项目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宁阳县东街139号
联系人:许兴波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无地址:无
联系人:无联系方式:无
发布人:许兴波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56分01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案系统 行政执法 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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