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土建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包头至石拐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交运字【2010】741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包头市石拐区自筹及企业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内蒙古包头市石拐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公路工程土建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道210线与省道211线连接线后营子村西南约700米处,经后营子村、青山村、石拐工业园,终点止于石拐大桥与沙尔沁至明登公路相交处。
(2)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主线全长22.699km,新建后坝隧道一处,长1240米。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施工合同段,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段 桩 号 路线长(km) 工程内容
TJ-1 K0+000~K22+729.755 22.699 路基、隧道(含水泥路面)、桥涵、防护排水工程
TJ-2 路面
(4)计划工期:TJ-1合同段2010年8月—2012年10月;TJ-2合同段2011年9月—2012年10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允许中一个合同段。
3.4具体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123号文),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申请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 5 月 24 日至 2010 年 5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天旭广场B座5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6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 时 30 分至__9_ 时_30_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草原明珠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鼓楼立交桥东北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用保证金的提交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每合同段人民币70万元的信用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合同价的5%为现金担保,另5%可为银行保函。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内蒙古交通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石拐区交通局
地 址:包头市石拐区交通局
邮 编: 014070
联系人:许建国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96号二楼201
邮 编: 010010
联系人: 王 恒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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