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红山乡人民政府对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意参加供货的经销商参加本次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采购项目:红山乡人民政府办公设备询价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供货期:合同签定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四)供货地点:红山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五)采购范围及预算价:
为便于各经销商报价,各经销商根据各自经营范围进行报价。本次采购物品(详见附件:红山乡人民政府采购清单)。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备及产品供货和安装服务经历,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具有良好信誉的工商户(询价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
(六)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厂家正规出厂、具有质量认证,合格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使用功能等都符合采购方的要求;
(七)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如相关经销商有意参与本项目询价投标,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前来参与。
五、报价时间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和公章,于2018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08:30—17:30)准时到红山乡人民政府参与报价,逾时不予受理。
六、货款结算:红山乡人民政府采购工作小组接到采购人验收结算书审核后,按供需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由红山乡人民政府按财务支付程序支付货款给成交人。
七、本项目的其他有关事宜,与红山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经办人员联系。
采购单位:红山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 烨
联系电话:****-*******
九、监督管理机构:巧家县财政局
电话:0870—*******
红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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