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大厅电脑操作台 招标公告
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大厅电脑操作台 招标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南岸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大厅电脑操作台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一、数量:指挥大厅操作台桌子20张,网布高靠椅20把。二、尺寸要求:工作台桌子,单个尺寸长度≥1200mm,宽度800-1000mm,高度750-800mm.三、材质要求:1.操作采用拼装结构,整体钢本结合,台面采用高密度板制作,厚度25mm,烤漆处理。箱体采用1.2和1.5mm优质冷轧钢板结合制作。外加铝型材屏风挡板,有助于显示器支架悬挂。2.操作台台面预留50mm过线孔。其他下部要孔,可提前沟通。3.操作台门开启方式,为对开门带锁款式,柜内带可以上下调节拆卸式托盘,以便放置工控机,电源放大器,控制器,主机等设备。也可以根据客户要求预留更大空间。4.每个操作台,要求台面下配有键盘托盘,前门冲风孔,后门冲有散热孔以便散热,前门左,右开启,后门做可脱落式,方便使用。5.要求拼接放在一起的单机之间无隔板,单独摆放的两侧必须加装隔板。6.要求操作台整体,打沙磷化,除锈去油,静电喷涂,高温烤干,无脱落现象。7.外表颜色提供可选或者有参考图片,标准灰白色。8.要求国标冷轧钢板采用(A1)级,1.2-2.0mm厚。可加厚或者降低。9.包装采用加厚气泡膜,纸包装箱,易损件可加打木箱包装,出口标准。四、其他要求1、要求送货上门并包安装,送货地址:南岸区茶园玉马路8号重庆智谷B栋,同时负责操作台布线,完成指挥大厅大屏接线,线材由中标单位提供。2、报价时,要求提供产品图片,中标后负责为采购方设计摆放样式。3、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五、项目总价:项目限价96000元,同等质量下,价格低者中标。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报价开始时间:2018-11-23 10: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8-11-23 12:00:00(北京)
无
(一)交货时间:
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二)交货地点:
南岸区茶园玉马路8号重庆智谷B栋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1、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2、由采购人付款的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载明付款方式。
3、预付款相关规定
首期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的必须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可以按进度付款,但必须提供采购人的验收报告。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邓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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