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电梯招标公告
卫生院电梯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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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2010-120号政府采购信息-关于机场镇卫生院电梯采购信息
所属类别:基建配套设备
受机场镇卫生院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机场镇卫生院电梯(项目编号:2010-5-024)进行采购。在第一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要求,现再次进行报名。
一、采购内容
内容为载客电梯,采购数量为1台,预算金额为30万元;医用电梯,采购数量为1台,预算金额为30万元。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仅接受在上海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中的中小企业报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成员);
4.制造商报名需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代理商报名,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在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同时提供出具授权证书的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如为中小企业,未进入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设立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报名时间:2010年5月26日11时至2010年5月28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预审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预审。逾时未参加预审、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谈判。
1.预审时间: 2010年5月31日9:30~11:00、13:30~16:00
2.预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预审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4)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预审通过后即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文件发放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项目经办人:范辉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13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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