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溪镇塘头地块安置小区A地块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重发)招标公告
塘溪镇塘头地块安置小区A地块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重发)招标公告
塘溪镇塘头地块安置小区A地块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溪镇塘头地块安置小区A地块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鄞州区塘溪镇塘头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0137.41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7892.41万元
招标范围:塘溪镇塘头地块安置小区A地块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竣工结算审核。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正确执行计价依据,达到跟踪审计要求。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联系单签证(包括无价材料价格的审核、隐蔽工程计量审核)进行审核把关,同时中标人完成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工作至项目结算审核结束止。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在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2018-2021年度协审中介机构资格入围;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商业银行塘溪支行
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将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至招标人账户后才可退回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7日9时5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政府新综治办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叶工
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余晓勤、陈静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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