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车管所“两个教育”智能监管平台招标公告

公安局车管所“两个教育”智能监管平台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车管所“两个教育”智能监管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TZZC*******

2、招标内容:泰州市公安局车管所“两个教育”智能监管系统采购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

(4)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发放:2018年11月20 日起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5、招标联系人:

泰州市公安局:翁先生,联系电话:****-********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投标确认函:

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2月 7 日17:3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中心,传真电话****-********。2018年12月 7日17:30 之前没有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中心的供应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确认函咨询电话****-********

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投标确认函必须采用传真方式提交,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确认函。

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截止日期: 2018年 12 月 7 日17:30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标签: 监管平台 智能 教育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