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清洗剂招标公告

动车清洗剂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7日组织包头车辆段动车清洗剂的招标采购。一、采购项目:包件号序号物资编码采购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不含税最高限价(元)数量供货时间供货地点********002349油墨涂鸦去除剂(进口)397g/瓶瓶180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2345航空用快干型溶剂清洁去污喷雾剂(进口)591ml/瓶瓶223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2364高效碱性清洁剂(进口)3.785L/桶桶394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02278绝缘子防污染清洗剂SY-191500ml/瓶瓶10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2404雨刷玻璃虫胶清洗保护剂D-075L/罐罐25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2049水封疏通环保清洗剂D-04kg3.5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1011清洗疏通除味剂D-03B5kg/瓶kg26.5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0685动车给水系统清洗剂D-03B(W)5kg/桶4桶/箱kg3.5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90051动车转向架清洗剂中性20KG/桶桶90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90053动车转向架清洗剂酸性20KG/桶桶90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090052动车转向架清洗剂碱性20KG/桶桶90三定采购合同约定呼和动车所2 主要事项:2.1 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2.1.1 油墨涂鸦去除剂(进口):本品能去除表面的圆珠笔油墨、标记油墨和涂料油墨,不会损伤表面,适用于大多数喷涂表面和墙体、胶木、纤维玻璃和塑料制品,能快速去除硬表面的破坏性痕迹。不含氯溶剂,符合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铁路局动车所的供应经验。2.1.2 航空用快干型溶剂清洁去污喷雾剂(进口):适用于设备和发动机除油、电触点清洁(非通电)等工业用途,无任何残留,无需冲洗,可安全用于金属表面和大多数塑料制品,不含化氯溶剂,对动车表面无腐蚀性,符合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铁路局动车所的供应经验,无毒无害使用安全不污染环境。2.1.3 高效碱性清洁剂(进口):适用于各种金属、塑料、橡胶、石材等材质表面的清洁,安全高效,去污力强,可去除顽固污渍,食品级清洁剂,对人体无毒无害,不含任何化学合成物质,符合USDA-4标准。具有铁路局动车所的供应经验。2.1.4 绝缘子防污染清洗剂:清洗污渍、抗再污渍能力强,PH值约为7,对绝缘子、金属件等无腐蚀,对绝缘子表面具有清洗与防护、抗电压的作用。2.1.5 雨刷玻璃虫胶清洗保护剂:动车专用,具有铁路局动车清洗剂供应经验。2.1.6 水封疏通环保清洗剂:动车专用,具有铁路局动车清洗剂供应经验。2.1.7 清洗疏通除味剂:动车专用,具有铁路局动车所供应经验。2.1.8 动车给水系统清洗剂:动车专用,对人体安全无毒无害,通过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达到实际无毒,具有铁路局动车清洗剂供应经验。清洗剂不应污染水质,需提供省部级以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报告。2.1.9 动车转向架清洗剂:易漂洗无残留,对车体无腐蚀,无毒无害无刺激性反应。2.2 质量保证要求:卖方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包装箱应完好,不得缺件。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实行(三包)制度,发货时间,数量,规格型号应准确无误,在保质期时间内。包装箱应完好,不得缺件。合格证随货寄出到本单位。2.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发生质量问题时三天内到达现场,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质量证明,此批次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或更换,清洗剂必须满足动车各部位清洗要求;合格证随货寄出到本单位。2.4 履约期限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两年。2.5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6 验收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及铁路总公司规定的验收标准由使用单位现场验收。2.7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分包件投标、中标,每包件不分项中标。2.8 其他:中标人需登录95306网站进行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3.5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的委托授权书。3.6 需提供投标产品的省部级(包含省部级)以上检测报告;3.7 需提供近两年给铁路局供货相同产品的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3.8 第一标段投标厂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4 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5 时间、地点安排:5.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08时30分5.2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6 联系方式:6.1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联系人:马 慧6.2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联系人:郜雨生6.3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 联系人:崔建宇6.4 合同签订单位咨询电话:****-******* 联系人:马 慧7 标书下载方式:7.1 招标文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hhtljzbw.com)使用公共用户登录下载;用户名:htjzbw 密码:htj123。 选择普通登陆后,点击一次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8 投标费用:8.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150*****44038.2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里注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8.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投标报名:9.1 报名方式:电子文档发送至“wzzbcgs_zhb@163.com”(电子扫描件带红色印章),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9.2 报名表格式:投标报名表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编授权代表人及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投标编号及标段号如17—235—2、18—235—5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1 一般说明:1.1 本招标文件是本次招标的法律文本和依据不做为经济合同使用。1.2 中标人与招标人一经签订正式经济合同,本招标文件随之作废。1.3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均可参加投标。1.4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费用。1.5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本招标文件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 关于招标文件的说明 :2.1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2.2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有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3 为使潜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4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2.5 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2.5.1企业营业执照彩印件(提供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彩印件、组织代码证彩印件(提供年检记录)、开户许可证彩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彩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彩印件。2.5.2 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印件,遇有证件到期失效更换,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经销企业提供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书(含物资设备明细,投标时携带原件),授权单位的商务、生产、技术资质文件、地址、联系方式。(授权单位须刖弑富蚋哂谕侗耆俗矢裉跫?.5.3 相关技术鉴定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2.5.4 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2.5.5 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2.5.6销售业绩证明材料(附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2.6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掌握招标人对采购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3 关于投标文件的说明:3.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3.2 投标文件主要构成: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成本分析表,投标人资格证明;物资设备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检测检验报告(内容含……);投标保证金(如需提供)。3.3 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3.4 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应分别填写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含税投标单价、不含税投标总价、税率、价税合计、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3.5 投标报价应按项目报价,每种物资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物资设备进行报价,只对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视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载明的为准)3.6 中标人中标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7 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8 投标物资设备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投标物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物资设备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3.9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3.9.1 投标文件要求一式 二 份,正本 一 份,副本 一 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3.9.2 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3.9.3 投标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封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3.9.4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3.10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如不收取忽略此条):3.10.1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3.10.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10.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如投标人在开标时未参加会议、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期限未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4 关于投标的说明: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招标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4.2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 关于开标的说明:5.1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标、定标办法及投标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标。6 关于评标的说明:6.1 评标的依据仅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2 评审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明确。6.3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投标报价最低中标。6.4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投标人投标,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评标信息,招标人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但投标人如报价最低,其投标文件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向其说明理由。6.5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6.6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必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 关于中标的说明:7.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7.2 服务费收取:7.2.1 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服务费缴纳后凭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7.3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8 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8.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用户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为代理商时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在交货时查验中标人采购中标产品合同。8.2 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额的___%。中标人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含质量保证期)后____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收取忽略此条)。9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9.1 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收费许可及相关规定,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将向所有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2 服务费收取采用价税合计的差额累进计费方式,收取费率如下:中标金额(万元)收取标准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5%100000以上0.01%9.3 服务费收取详情咨询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71—6529727 ****-*******9.4 服务费汇款开户行、帐户、账号:开户行: 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 150*****44039.5 如中标人违约,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物资设备招投标活动。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1 评标方法:1.1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2 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2 投标文件的否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2.1 低于成本价的。2.2 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2.3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2.4 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为无效投标。2.6 重大偏差以外的为较大偏差,较大偏差同时出现2条及以上的。3 投标价格确认:3.1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2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4 投标价格修正:4.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4.2 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 评标委员会对有疑问的投标人有权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或清晰影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完整原件或清晰影印件的投标文件按拒绝其投标处理。6 重大偏差确认。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6.1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6.1.1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6.1.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6.1.3 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的。6.1.4 投标物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6.1.5 投标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1.6 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6.1.7 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6.1.8 代理商未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的。6.1.9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无投标保证金删除此项)6.2 除重大偏差以外的为较大偏差。7 投标人不足三家(报名家数或购买招标文件家数,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家数)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需发布第二次公告。8 公开招标开标时投标人满足三家,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认为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9 公开招标发布二次公告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谈判采购小组须在评审报告中说明转变采购方式的原因。1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包件所有投标都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投标处理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11 当包件中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投标人时,评标委员会通过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和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2 评标结果12.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招标人提出申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可从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三定采购评审中,若分项中标项目过多、过杂,可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可从投标报价中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不含税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注明履约有效期,并附中标产品明细等资料。13 评标纪律13.1 评标工作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13.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3.2.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3.2.2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3.2.3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13.3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13.4 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1 投标书封面内容: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人全权代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2 投标函格式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根据贵方招标采购的 物资设备的投标公告(招标编号),正式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参加投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据此函,投标人申明如下:2.1 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和交付招标物资设备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2.2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3 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承担相关责任。2.4 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最低价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2.5 如果我方投标晔楸唤邮埽曳浇男姓斜晡募娑ǖ拿恳幌钜螅雌凇粗省戳拷换酢?.6 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2.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日期。3 投标报价表:包含如下信息:招标文件编号、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税率、价税合计、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备品备件不含税参考价格(如需提供)、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4 投标企业资格报告:4.1 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4.2 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4.3 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等)4.4 与本次投标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4.5 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5 投标物资设备报告:5.1 投标物资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5.2 投标物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5.3 对投标物资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5.4 随机附件、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供应方式。5.5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5.6 售后服务、培训。5.7 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5.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现委派 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7 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交付,履约保证金如不收取忽略此条)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本保证金作为 (招标人)与我方于 年 月 日就 物资设备购销签订的 号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我方向招标人支付总额 (大写)万元人民币,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约定如下:7.1 当我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和随后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变动,包括更换或对有缺陷物资设备的修复(以下简称“违约”)等规定,贵方应按我方“违约”处理:7.1.1 贵方的损失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归贵方所有。7.1.2 贵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我方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2 本保证金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7.2.1 中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8 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8.1 代理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8.2 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8.3 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代理商名称(公章): 制造厂名称(公章):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第五部分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招标编号:甲方(买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乙方(卖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设备及服务组成

第二条 商品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和包装要求1.商品的质量按照 标准执行。2.商品技术要求: 。3.乙方按照标准负责包装,包装方式应满足保护商品、方便运输的要求,因包装原因造成商品损坏或零配件丢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包装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交货方法、到货地点、运输方式、运费承担1.交货方法: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到货地点。2.甲方指定到货地点: 。收货单位名称: 。3.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采取 方式运输。4.运费、两端装卸费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交付期限1.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将商品交付甲方。2.乙方应随同交付商品附商品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3.商品运抵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如因包装破损造成商品损坏,乙方应当予以更换或者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商品出厂的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商品验收1.初步验收:乙方应当在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提请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商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包装、外观进行清点核实,相符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签字接收。甲方对商品数量、规格、型号、包装、外观的清点核实,只是对商品的表面验收,不作为对商品质量及使用性能的验收确认。签字接收前发生的商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2.最终验收:商品投入使用后(商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在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提请甲方组织最终验收,乙方应当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签发商品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无条件地对商品进行修复或更换,重新提请甲方组织验收。乙方未及时派人参加验收,视为同意甲方的验收结论。乙方应当做好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3.商品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证的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商品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更换、修理、赔偿等责任。4.商品从乙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的检验、测试或认可,不影响商品到达最终目的地后甲方对其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商品的权利。5.甲方有权将验收合格的商品送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测,如果任何被检测的商品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当予以更换或者对缺陷进行修复,检测、更换、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质量异议甲方在商品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商品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厂家、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有权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异议后15日内进行处理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或采取其他措施,且该拒付货款及采取的其他措施等行为不构成甲方违约。第七条 商品价格、质保金及付款方式1.商品价格序号商品名称单价(元)数量合计金额(元)123以上商品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不含税价 元,税率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2.乙方将商品交付甲方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证书、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甲方财务管理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结算货款。3.甲方根据结算业务流程对结算票据进行审核并履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将剩余价款支付给乙方。4.双方确定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总价款的 % 。质量保证期满,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计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扣除质量保证金。如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的,则质量保证金返还日期相应顺延。乙方支付的质量保证金不免除其对所交付商品质量的保证责任。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1)甲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2)乙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第八条 保修自商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负责按照保修规定进行保修,终身负责维修。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保修期后的配件及维修费用按照市场价格的 %收取,并且不得高于乙方给予其他买方相同配件或服务的价格。第九条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按照本条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验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4.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当按照不能交付部分价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按照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6.乙方不能交货超过 日,按照不能交货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按照本条第4项承担违约责任。7.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当予以修理、更换或重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条第5项处理。不能修理、更换或重做的,按照本条第4项处理。8.因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及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商品质量原因致使甲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可以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当继续偿付甲方。10.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甲方或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依法减免责任。11.由于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延期拨款等客观原因导致甲方延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表示理解,不因此认定甲方构成违约,甲方亦不承担延期付款违约责任。12.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单位在提供商品的交货、搬运、装卸、安装、调试、维修、保修、保养等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铁路行业相关规定、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的约定,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赔偿的费用等。并按甲方所承担的上述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第十条 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如引发侵犯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被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 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其他1.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确认函、传真件、信函、票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的投标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当履行在投标书中作出的全部承诺。3.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与买卖商品有关的人员培训,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数量及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招投标违规、违纪举报电话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处监察科047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处0471—2244449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8年11月16日

填表及审批

招标填写人: 招标审核人:

物资招标采购所审批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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