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双溪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双溪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双溪服务区超市

租赁经营询价书

(受邀请供应商名称):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询价人)拟通过询价方式选定双溪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承包商(以下称:供应商),进行邀请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报价。

一、采购方式:邀请询价。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询价内容: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双溪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2000万)以上;

(2)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经营;

(3)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的不良记录,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承担2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业绩;

(4)管理规范,财务运行正常,具有足够资产及履约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五、租赁时间

总租赁期为1年: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11月28日。

六、租赁地点

双溪服务区超市

七、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提成比例报价,报价人要按询价函中的要求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询价人设定本次报价的最低下限(租金为20万元/年,提成保底按不得低于每月按营业额的15%,提成保底按0.5%进行递增报价),报价人所报提成比例应高于询价人设定最低下限,否则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3、请报价人务必于20181126日上午1000分(报价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前将符合要求的报价书密封送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并现场向代理单位缴纳300元报名费,代理单位在开标后3~5个工作日向报名单位提供发票。询价人将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现场开标和唱标,请各位报价人务必准时参加(若为授权代表参加,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询价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5、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必须使经营项目的服务标准达到《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办法》、《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办法》中规定评定的服务区标准,否则,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中标人。供应商应慎重考虑此因素并填报租赁经营费报价。

八、报价人必须密封提供报价文件一套,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双溪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询价书》的全部内容,在充分了解询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后,我们愿意以人民币20万元/年的租赁,提成按每月按营业额的%缴纳给询价人,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活动,服务期:总租赁期为120181129日至20191128,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双溪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文件和询价文件中关于报价组成、合同权利和义务、支付、违约条款、争议解决等内容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提供全部货物。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报价或你方接到的其他任何报价。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报价费用。

报价人:(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经营计划、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为授权代表签署时需要提供,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法人营业执照(扫描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企业简介(文字或宣传彩页均可)。

九、评审办法和成交方式

1、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评审小组将由询价人相关部门及专家、纪检监察人员共同组成。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1. 询价小组对报价人先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包括:

  1. 符合询价文件对报价人资格要求;

  2. 提供的报价文件(含样品及说明)齐全、符合要求;

  3. 报价未低于最低下限;

  4. 未对询价合同条款提出实质性修改或未响应。

  1.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进行综合评分。各项评审因素打分权重及计分办法如下:

    a.注册资本金10分,所有报价人中最高的得10分,排序每降低1个名次,扣1分;并列的,得分相同。(注:因排序在前的报价人名次出现并列,并列报价人后的名次据实排序,例如第一名有两家单位并列的则无第二名,后续单位直接排名第三),最低0分。

    b.业绩20分,满足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得12分;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8分。

    c.经营计划、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20分,所有报价人中最好的得20分,排序每降低1个名次,扣2分;并列的,得分相同。(注:因排序在前的报价人名次出现并列,并列报价人后的名次据实排序,例如第一名有两家单位并列的则无第二名,后续单位直接排名第三),最低0分。

    d.报价50分,报价等于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的报价平均值(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比基准价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比基准价低1个百分点的,扣0.6分;最多扣50分。

  2.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询价小组按报价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2、成交方式

    如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的,询价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序第二、第三的候选人中标也可以重新询价。

十、本次询价的采购询价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天内直接向代理单位支付,采购询价代理费为人民币3000,询价人将不另行支付。

十一、在租赁经营期间,询价人负责所有的收银系统设施设备,成交供应商所有经营项目收入每天按时解缴到询价人指定的账户,询价人每月对营业收入进行结算,提成部分的租赁费从成交供应商营业款中直接扣除,扣除租赁费后营业款余额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银行转帐方式返还给成交供应商。

十二、缴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如果中标,应在签订合同后的30天内预缴年租金,按询价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月按报价函填报的比例逐月缴纳营业额的提成。

十三、供应商违约条款

(1)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租赁,供应商须按照合同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或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利拒绝接收货物或不予支付合同款,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十四、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将单位营业执照及填写下表后,在201811231730前将盖公章后的报名表及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询价人指定邮箱********26@qq.com中,并致电***-********确认报名成功。

报名表

参加报价

项目名称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双溪服务区超市租赁经营

报价单位名称

授权代理人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报价人:

(盖公章)

日期:

十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华源商务广场B栋8804

邮编:430056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181*****036

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转8087

传真:***-********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经营 服务区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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