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一期)商业部分及车库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一期)商业部分及车库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商业部分及车库工程二次已由衡水滨湖新区经济发展局以衡滨经招标核字【2017】1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水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商业部分及车库工程二次

2.2 建设地点:衡水滨湖新区滨河环路东侧,横一路南侧,内环路西侧,文达路北

2.3 建设规模:1#、2#、3#、4#、5#、6#商业楼及 1#、2#地下车库,商业楼为三

层框架结构,总面积:22475 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限价:********.39 元

2.6 工 期:339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补充: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

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1月20日9:00至2018年11月26日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衡水市桃城区南外环 128 号),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到达开标现场。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之内(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7.电子招投标

7.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在“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自愿到达现场递交一份已固化的GEF格式的电子补救文件,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故不能解密的,由电子补救文件在现场导入。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投标人须登陆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注册完成后持所需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领取。领取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泰一尚城2号楼1409.咨询电话:180*****071(24小时)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赐儿山街赐儿山庄园9-1-402.咨询电话:136*****894(24小时)

7.3电子补救文件说明:投标人现场递交的电子补救文件为已固化且无需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补救文件仅适用于投标人已在冀招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使用。投标人没有递交电子补救文件,且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补充: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 3369 号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新八一路 82 号三层

邮 编:053000

邮 编:054000

联 系 人:魏向荣

联 系 人:宋杰

电 话:150*****050

电 话:****-*******


2018年11月16日



标签: 车库 商业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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