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新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新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拟对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旺利欣公招(货物)2018-162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249.079908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须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1月20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1/21 09:00--2018/11/27 17:0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2/12 14:30 |
开标时间 | 2018/12/12 14: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城西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0201 2010 0007 7792 |
其他事项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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