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洲涌升级改造工程等五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乌洲涌升级改造工程等五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黄阁镇乌洲涌升级改造工程等五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黄阁镇乌洲涌升级改造工程等五宗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8]93号、穗南发改项目[2018]101号的批准,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现对黄阁镇乌洲涌升级改造工程等五宗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阁镇乌洲涌升级改造工程等五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工、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1、乌洲涌升级改造工程:该项目对乌洲涌4580米河道进行整治,工程起点为十顷涌与乌洲涌交汇口顺景街跨河桥,终点为留东桥。其中左岸堤线全长3880.79 米,右岸堤线全长3693.04 米,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堤岸建设、恢复黄阁中路东南走向未端改造河涌、新建乌洲涌节制闸、扩宽过留较窄河涌、清淤疏浚、河岸绿化、植物造景、景观小品、打造一河两岸滨水景观带,场地清场230亩及河涌两边的房屋拆卸面积34469.31m2。项目总投资约为12743.3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5886.8 万元)。

2、十顷涌升级改造工程:本次升级改造段工程起点为十顷涌与蕉门河交汇口,终点为十顷涌与马洲涌交汇口,全长2050m。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堤岸设、清淤梳浚、河岸绿化、植物造景、景观小品、打造一河两岸滨水景观带,场地清场102.08亩及河涌两边的房屋拆卸面积24935.62m2。项目总投资为15604.98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用10791.67万元。

3、南涌河升级改造工程:本工程主要是对南涌河进行综合整治,恢复河涌的排涝能力、改善河涌沿岸景观,河涌整治长度1697.6m(单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断面拓宽、新建岸墙、改造和新建箱涵、河涌疏浚,河涌沿线景观绿化等,景观绿化面积约1.8公顷,场地清场110亩及河涌两边的房屋拆卸面积6453.6m2。项目总投资为11599.94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用3959.6万元。

4、东里新河涌升级改造工程:河涌新建岸线长度655m ,提升改造岸线长度96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涌北侧人行步道和边坡绿化升级改造、南侧新建岸墙、人行步道和绿化、河涌疏浚、清淤等,场地清场82亩。项目总投资为4598 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用1056.68万元。

5、新海涌升级改造工程:河涌新建岸线长度1536m(双侧),绿化提升改造岸线长度1536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涌两侧岸墙、绿化升级改造、河涌疏浚、清淤等。项目总投资为4856万元。

以上项目,工程最高等级为2 级,主要建筑物最高级别为2级,最高排涝标准采用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场地清场及河涌两边的房屋拆卸、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4)其他:

1)概预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协助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项目总投资约为49402.3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575.385198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727.72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37.88万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20686.94万元,场地清场及房屋拆卸费用控制价为622.84万元。

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

乌洲涌

十顷涌

南涌河

东里新河涌

新海涌

小计

勘察费

182.43

129.82

186.12

95.82

133.54

727.72

设计费

134.84

95.96

137.57

70.82

98.70

537.88

施工费

5298.41

3629.18

5420.65

2592.70

3745.99

20686.94

场地清场及房屋拆卸费

318.90

220.41

70.42

13.12

0.00

622.84

合计






22575.39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811211000分至201811271600分(不含节假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原件核查)。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

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事宜,同时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在注册资料库内,且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投标申请人一旦投标报名成功,施工负责人将被锁定,直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单位的施工负责人除外)。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4、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5、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本,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以上)。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4.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以上)。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5.1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须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2对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要求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须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对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5.3.1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5.3.2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5.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5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6、投标人业绩要求:

6.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是指合同额大于或等于150万元的水利工程】。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

(2)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为准。

6.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中标且承接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水利工程】。

注:(1)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认定的时间和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的招标公告、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和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网页打印件及网址须真实有效,类似业绩证明信息须明确显示项目名称、中标价等;投标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完成信息录入(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候选人的类似业绩将与中标候选人结果一起公示。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招标公告附件一)。

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公告附件3的要求,作出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的承诺。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建科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次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政务服务中心3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其他说明:

1、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致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就(项目名称)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勘察设计方、施工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设计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和工程价款支付等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5、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负责本工程的勘察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负责本工程的设计任务,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3: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

致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并向业主递交《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架构组成表》,其内容准确、真实,且不低于下表所列最低要求,同时提供所投入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截止投标报名时间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予业主核实。

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若因人员不足或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我方将无条件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人员。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表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施工负责人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名


2

高级工程师

相关职称证书

4名

水利水电类专业

3

机电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

需取得相关的职称证或资格证

各2名


4

专职安全员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名


5

资料员

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2名


6

施工员

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4名


7

质检员

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2名


8

安全员

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2名


9

材料员

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2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含联合体各方):(盖公章)

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单位名称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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