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上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上栗县]上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2018-11-21]
为进一步创新上栗县环卫领域投融资体制,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推进上栗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上栗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上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上栗县城市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
萍乡建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栗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工作。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上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2、项目编号:栗购2018B********8
3、采购人:上栗县城市管理局
4、项目概况
4.1项目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上栗县城区,具体包括上栗镇4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即滨河社区、西顺社区、南北社区、平安社区和胜利村、石洋村、渌塘村、佛岭村、龙合村、新群村、菜场村、新民村、四海村、夭埠村,服务人口8万),金山镇城区及金山桥至上栗中学区域。
4.2在建项目与存量项目
本项目包含在建项目及存量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在建项目
包括莲花塘垃圾中转站、15座公厕、上栗县城区内垃圾分类设施设备、8座环卫工人休息室。政府方负责在1年内建设完成上述项目,而后将花塘垃圾中转站上栗县城区内垃圾分类设施设备、8座环卫工人休息室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将15座公厕委托给项目公司运营。中标社会资本根据莲花塘垃圾中转站的竣工决算金额与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价款、8座环卫工人休息室的采购价款之和支付政府方经营权授予价款。
(2)存量项目
包括目前上栗县城区内已投入使用的存量环卫设施设备、政府方根据项目运营需要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中标社会资本需以存量环卫设施设备的资产评估值与政府方设备购置价款之和向政府方支付上述资产的经营权授予价款。存量环卫设施设备详见《PPP项目协议》附件三。新建项目与在建项目经营权授予价款之和为本项目经营权授予价款。
除以上两项外,中标社会资本须根据本项目运营需要,自行购置金额不低于246.44万元的环卫设施设备,以满足本项目运营需求。
4.3投资规模
根据上述项目内容,本项目投资规模估算金额如下:
表1-1 本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 | 项目内容 | 投资额(万元) | 备注 |
清扫保洁 | 存量设施设备 | 209.24 | 存量项目 |
新增设施设备 | 82.00 | 项目公司购置 | |
小计 | 291.24 | ||
垃圾清运、转运 | 莲花塘中转站 | 600 | 在建项目 |
存量设施设备 | 377.90 | 存量项目 | |
新增设施设备 | 164.44 | 项目公司购置 | |
小计 | 1142.34 | ||
垃圾分类 | 有机垃圾处理设施 | 60 | 在建项目 |
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 | 10 | 在建项目 | |
大件垃圾及可回收物分拣站 | 100 | 在建项目 | |
有害垃圾收集车 | 15 | 在建项目 | |
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收运车 | 30 | 在建项目 | |
有机垃圾收运车 | 50 | 在建项目 | |
小计 | 265 | ||
总计 | 1698.58 |
4.4 项目运营内容
(1)运营内容分项
本项目未来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负责投资运营以下事项:
(1)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165.77万平方米内(如服务范围内后续环卫保洁面积有调整,经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一致书面同意,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以上事项进行变更)的街道环卫保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含绿地)、公厕运营维护、垃圾分类、垃圾清运转运(不含市政管网清捞、雨水篦子井清捞)、垃圾外运,相关运营需达到绩效考核标准;
(2)出租垃圾箱上广告位及公厕旁小商铺,收取运营商安置自动售卖机的租金(以下简称“出租自动售卖机安置位”);
(3)按照行业发展、运营标准对本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进行运营管理、维修、维护、重置、更新和改造;
(4)在合作期满时,需将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完好、无偿且不附带任何第三方权利地移交给上栗县城市管理局或其指定机构。
表1-2 本PPP项目运营内容
序号 | 项目 | 运营内容 |
一、环卫运营 | ||
1 | 清扫保洁 | 负责上栗县城区道路、绿化带、人行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地面清洁,包括小广告清理治理、废物箱保洁、护栏保洁以及收集设施保洁 |
2 | 垃圾清运、转运 | 上栗县城区垃圾收集清运、将垃圾转运至指定地点、中转站的运营维护。 |
3 | 垃圾分类 | (1)城区党政机关单位垃圾分类收集、清运; (2)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和大件垃圾及可回收物分拣站的日常运行管理; (3)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管理。 |
4 | 公厕运营维护 | 负责上栗县城区公厕清洁、日常维护、以及所有大中小修、重置。 |
5 | 垃圾外运 | 将垃圾外运至焚烧厂 |
6 | 设施设备运营维护、重置更新 | (1)接收原承包商与政府方已购置的环卫车辆、设备,具体以资产评估报告与资产交接清单为准,并根据前述环卫车辆、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维护更新与重置; (2)根据项目需要购置新的环卫车辆、设备,并根据前述环卫车辆、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维护更新与重置。 |
二、经营性运营 | ||
1 | 出租广告位 | 出租垃圾箱上广告位并获得租金收入。 |
2 | 出租小商铺与自动售卖机安置位 | 出租公厕旁小商铺与收取运营商安置自动售卖机的租金,获得经营性收入。 |
(2)运营范围作业等级划分
本项目实施范围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表1-3 本项目运营范围作业等级划分
序号 | 作业标准级别 | 具体区域服务范围 |
1 | 三级道路及区域 | 城区主干道、次干道 |
2 | 四级道路及区域 | 城区内部分主次干道、所有背街小巷 |
注:1、本项目运营范围作业等级划分详见第二卷《PPP项目协议》附件二。未来三级、四级的区域面积根据政府方要求动态调整。
2、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四级道路清扫保洁区分可机扫路段和不可机扫路段,所有背街小巷均为不可机扫路段(作业方式为人工),其余道路及区域为可机扫路段(作业方式为人工+机械)。
二、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选用“TOT(转让—运营—移交)+OM(委托运营)”模式运作。具体流程为:
(1)TOT(转让—运营—移交):中标社会资本(或其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在签署《PPP项目协议》后按照协议约定向政府方支付经营权授予价款获得所有存量项目的经营权,待政府方完成莲花塘垃圾中转站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备、8座环卫工人休息室采购及安装后向政府支付剩余经营权授予价款获得在建项目的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上述资产进行运营维护,并在合同期满后将上述资产经营权无偿反向移交给政府方。
(2)OM(委托运营):政府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5座公厕(其中包含9座公厕改造,6座装配式公厕的采购及安装)的新建及改造工程。而后政府方将15座公厕委托给项目公司运营。项目公司负责清扫保洁上述公厕并使之达到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并承担上述公厕的日常运营维护费用、所有大、中、小修费用和重置费用,直至合作期结束。
三、投融资结构
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90%:10%的出资比例在上栗县注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本项目经营权授予价款(存量项目授予价款与在建项目授予价款之和)的2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等额,约为人民币肆佰贰拾肆万陆仟肆佰伍拾元(RMB 4,246,450.00)且不得为债务性资金。社会资本方须与政府方出资代表需根据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按照《PPP项目协议》的约定,及时缴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上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原《承包经营合同》衔接安排
因原承包经营合同已于2018年5月31日到期,经县城市管理局与原承包商协商一致,并报经上栗县政府批准,对原承包经营合同相关问题进行安排。
(1)合同延期
对原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期限进行延展,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个月。即:承包经营合同延期不得超过2018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完成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签署日即为原承包经营合同失效日。
(2)既有债务(如有)
原上栗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承包经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债务问题,由政府方与原承包商按承包经营合同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及其后续成立的项目公司不承担上述任何债务。
(3)存量资产相关问题
由政府方对原承包商名下存量环卫资产(包括2015年购买政府方的设施设备、原承包商后续新增的设施设备)进行资产评估,政府方按照资产评估价值有偿购买上述存量资产。而后政府以服务范围内所有存量资产(含2015年购买政府方的设施设备、双方后续新增的设施设备)的经营权为标的,实施本项目。待中标社会资本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后,项目公司支付给政府方指定账户经营权授予价款,获得服务范围内所有项目内容的经营权。
五、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1)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资格条件,并已经通过了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2)如果潜在投标人的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资质等级等资格条件在资格预审通过后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人予以书面披露,且提交完整的变更资料,并确保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不低于资格预审阶段的要求。
六、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1月30日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第一册投标报价函出席开标大会(特别提醒:供应商投标时用那把锁生成的投标文件,就必须带上这把锁在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开标地点: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平安路57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投标评审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投标评审会议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备核查。开启投标文件前将对授权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5)投标人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
(6)投标人如提交投标保函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7)招标文件下载和投标文件制作、上传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建议各投标人提前一个星期尝试生成、上传投标文件,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m.pingxiang.gov.cn/)网站同日发布。澄清公告、更正、通知在前述发布公告网站发布。对于投标人因使用其他网站公告信息而导致不利于自己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其他说明: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已下载招标文件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此次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栗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平安北路57号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萍乡建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平安北路77号/萍乡市开发区建设东路609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0 7999 6686
邮箱:********1@qq.com">********1@qq.com
咨询服务机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定安路55号徐汇万科中心A座503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6 8129 2436
2018年 11月 20 日
标签: 环卫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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